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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校长私存公款列榜首
客家经济网   2011 年 9 月 18 日 13 时 3 分 40 秒  
来源: 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12-2 3:46:00
      广东省纪委通报十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东风东小学校长私存公款列榜首
  昨日,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十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据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秦通海介绍,2008年以来,全省查办各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6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1人。
  秦通海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选择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曝光。
  信息时报记者 夏令
  通讯员 粤纪宣
  1.东风东小学校长私存公款判刑8年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刘燕文违纪案。经查,刘燕文2005年至2008年10月任东风东路小学校长期间,指使学校报账员邓某某将学校的培训班收费、家长捐赠款等共计3575万元,以邓某某及其丈夫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并将其中127万元借给承接学校工程的兄长刘某某做周转资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一培训中心贿赂39万元。刘燕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2.深圳文学学会副会长侵吞赈灾款20万
  深圳市文学学会会长曾培新违纪案。经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深圳市文学学会会长曾培新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市文学学会副会长林显岳侵吞深圳市大百汇实业集团公司20万元抗震救灾捐款提供走账渠道,并向林显岳提出拿出其中6000元赞助深圳市文学学会。曾培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显岳(非中共党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据媒体报道,林显岳曾是深圳知名书法家,汶川大地震后,还参与过书画义卖,而侵吞的20万元赈灾款,正是此次义卖所得。)
  3.汕头一村民小组负责人贪污扶贫款3万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潮美村副主任兼仙田村民小组负责人邱伟煌贪污扶贫款案。经查,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期间,汕头市潮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拨给金灶镇潮美村所属仙田村安居扶贫款5.6万元,邱伟煌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3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邱伟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东莞洋乌村书记私自发包违规建别墅
  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修建豪华别墅案。经查,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党支部书记何沃枝、洋乌村乌石岭村民小组组长何作海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26.2亩荔枝园承包给一私营企业主用于兴建5幢别墅,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已拆除);擅自将已被大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根照占用的27.9亩土地承包给陈根照之妻(陈以其妻名义签订合同),用于兴建果园、篮球场和120多平方米的砖房等。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土地和房屋管理政策。陈根照、何沃枝、何作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朗镇政府副镇长李创业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5.惠州村干部贪污种粮补贴6.8万
  惠州市博罗县石坝镇山下村村干部贪污种粮补贴资金案。经查,2005年至2008年间,山下村村干部邓福祥、李运明、邓木桂、黎东娣、邓建文、邓惠东等人以虚报种粮大户、虚报种粮面积等手段,共骗取财政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6.8万余元,其中3.9万余元被私分。邓福祥、李运明、邓木桂、黎东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邓惠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执行;邓建文免于刑事处罚。
  6.阳江卫生院院长骗新农合资金7.7万
  阳江市江城区白沙中心卫生院骗取新农合资金案。经查,2006年3月至9月间,白沙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明通过制造假交通事故、假开诊断证明书和医疗费票据等办法共诈骗保险理赔金25.8万元;在2005年至2007年任院长期间,指使该院医生、护士及财会人员,通过伪造病人住院记录、出具虚假住院诊断证明书、开具虚假住院收费票据等手段,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7.7万余元,用于单位开支。张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7.韶关市乳源县公安局违规设点乱收费
  韶关市乳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三乱”案。2009年7月8日至15日,韶关市乳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其下属5个交警中队,在担任京珠高速S249线大桥至梅花北段分流执勤任务中,违规设置“交通违章罚款临时收费点”,拦截大量违章车辆,严重违反公路执法执罚有关规定。
  乳源县人民政府和乳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亮明被行政问责;乳源县副县长李荣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乳源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双京、副大队长胡光辉等3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乳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邓思东等7人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8.河源税务所征收员骗社保金30.4万
  河源市东源县地税局仙塘税务所征收员包国辉骗取社保资金案。经查,包国辉在任仙塘税务所征收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社保基金现金,不存入或部分存入社保基金专用账户,挪用社保基金共30.4万元,其中用于赌博输掉30.3万元。包国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
  9.湛江坡头区中学校长乱收费157.1万
  湛江市坡头区第一中学校长郑晓晖、副校长庞祥培等人乱收费案。经查,郑晓晖、庞祥培等人在任职期间,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擅自组织收取初一择校生择校费、高三级复读生补习费和初三级学生补课费等共157.1万余元,同时,还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公款私存共100万元。郑晓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祥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荔湾区口腔医院院长受贿判刑3年
  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院长黄云飞受贿案。经查,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黄云飞在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审批采购合同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供应商的贿赂共计19.8万元。
  黄云飞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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