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为收藏 |
客家企业家 客家亿万富豪
家居家具制造业 | 家居家具零售业 | 木竹业 | 纸浆造纸及纸制品业 | 印刷包装业 | 医药和保健品业 医疗器械业 | 日用化工业 | 化工业 | 橡胶塑料业 | 玻璃与陶瓷业 | 酿酒业 | 食品饮料业 | 现代产业化农业与观光农业 | 饲料业 | 能源与节能业 | 旅游酒店娱乐业 | 酒店设备及用品业 | 饮食业 | 汽车制造业 | 汽车零售业 | 汽车零部件业 | 摩托车业 | 机械制造业 | 五金与金属制品业 | 矿产业 | 钢铁业金属材料业 | 纺织化纤印染服装业 | 皮革皮具鞋帽箱包业 | 玩具及孕婴幼童用品业 | 建筑与装饰业 园林工程业 | 建材业 | 房地产业 | 零售批发业 | 金融证券保险投资业 | 灯饰照明业 | 电子信息业 | 电子信息元器件与材料 | 通信设备与通信服务业 | 互联网产业 | 电气及自动控制业 | 安防产业 | 电器产业 | 钟表与精密仪器业 | 眼镜业 | 黄金珠宝业 | 美容美发业 | 家政等社会服务业 | 文化产业 | 教育产业 | 烟草产业 | 生物工程产业 | 客运与物流业 | 物资回收业 环境保护业 | 贸易业 | 多种行业
云南省黄金工业发展指导意见
客家经济网   2011 年 9 月 17 日 22 时 59 分 30 秒  
来源: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 来源:云南省黄金管理局   2008-2-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更好地推进黄金工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提出2008年至2012年黄金工业发展指导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总评。“十一五”开局以来,云南黄金工业借助20多年的发展基础和国际金价大幅攀升的良好机遇,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吨金矿山建设相继启动,黄金地质勘查不断取得新进展,难处理金矿开发成效显著,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加强,产量效益增长,经济运行稳定,超过了历史上最好时期。 
(二)发展思路。2008年至2012年,云南黄金工业要继续抓住国际金价持续走高的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有序规范,节能降耗,安全环保,适度发展”的方针,推进黄金工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三)主要目标。以2007年全省年产黄金20吨为基数,到2012年,全省黄金产量力争实现稳产32吨(冶炼副产金20吨)、年均增速10%以上,年均实现销售收入65亿元、工业增加值30亿元、利润13亿元的目标;探矿增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增黄金地质储量累计达到250吨;适度加快新矿山和老矿山规模建设,逐步建成7个以上稳定的吨金矿山生产基地;主要黄金生产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资源消耗比由“十五”末期的1:1.7下降到1:1.4;推进“数字化矿山”和“零排放矿山”建设,开展露天开采矿区植被恢复工作,矿区植被覆盖率或复垦率达60%以上;以黄金饰品、工艺品、民间储存用金和金基化工产品开发为重点,逐步延伸黄金产业链,力争实现黄金省内加工用量占年产金的15%以上;稳步推进以资源、资本为纽带的行业整合,全省基本形成3-5家具有探、采、选、冶及延压加工为一体的大型黄金生产联合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工作重点 
(四)引导黄金工业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逐步推进黄金工业在开发模式上从分散开发、依靠投资拉动向集约开发、以资源和资产为纽带组建大型矿业集团开发的方向转变;在资源利用方式上从过去的拼资源、高消耗向综合开发利用各类资源和低消耗、低排放的方向转变;在技术创新上从过去主要依靠科研单位力量和引进国外技术向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自主创新的方向转变;在黄金产业延伸上从过去单一的黄金矿业开发向“以金为主、相关多元”开发和以黄金为原料的产业和产品体系建设方向转变,从根本上转变黄金工业的发展方式。 
(五)推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优化黄金工业发展环境。国家发改委相继出台黄金工业产业政策和黄金行业发展专项规划。《云南省黄金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印下发,该规划明确了黄金工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必须组织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中,一方面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另一方面,要通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黄金行业产业政策、行业标准,投融资管理、资质认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行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六)推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具有一定实力的黄金生产企业和现有分布为基础,按照“一矿一主一权”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逐步实现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依照探、采、选、冶、加工“一条龙”发展模式,引导黄金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拥有探、采、选、冶、加工能力、具有进军国内外市场技术、资金和人才竞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提高全省黄金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七)支持重要成矿区带、老矿山深部勘查工作,增强黄金工业发展后劲。资源是黄金工业发展的基础。鼓励省内黄金生产企业在加大现有黄金矿山外围和深部探矿投入、实施探矿增储的同时,继续推进省内外投资主体围绕我省重要金矿成矿区带开展黄金地质勘查工作,有效增加全省黄金工业发展的资源储备,夯实黄金工业发展的基础。 
(八)支持吨金矿山建设,建立稳定的矿产金生产基地。从项目立项、技改贴息等方面重点支持吨金矿山的扩能技术改造,建立稳定的矿产金生产基地。支持墨江金厂、元阳大坪、镇源金矿、东川金矿、鹤庆北衙金矿、潞西金矿、楚雄小水井金矿、金平长安金矿、勐海光贺金矿、广南老寨湾金矿、祥云金厂箐、富宁革当、巍山扎村、绿春哈播、潞西等矿山实施扩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黄金生产能力,推进有条件的矿山直接建设吨金矿山生产基地,确保全省矿产金产量适度增长。 
(九)提高冶炼副产金生产能力,强化共、伴生黄金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回收。冶炼附产金生产主要以伴生金、共生金和难选冶金矿原料为重点,以实现金矿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为目的,鼓励有色冶金企业合作开发难选冶金矿,开发已探明伴生金资源,收购国内外共生金原料,逐步形成稳定的冶炼附产金原料来源渠道,实现冶炼副产金产量和发展内涵的稳步扩大。重点推进以云铜股份为主体的冶炼副产金生产,鼓励云铜集团整合全省以铜为主的共、伴生黄金资源矿产,规模开发景东大平掌、迪庆普朗、羊拉等伴生金资源,实现铜金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鼓励云南冶金集团、云锡集团分别整合以主营金属为主的共、伴生黄金资源,在实现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同时,不断提高冶炼副产金的生产能力。 
(十)推进技术进步,提升黄金工业发展水平。围绕黄金工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特别是深部探矿技术、难选冶金矿的开采利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多层矿开采技术、数字化矿山开采管理技术等,鼓励和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行业特点、符合市场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十一)建立黄金生产循环经济示范矿山,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镇源金矿、鹤庆北衙金矿、潞西金矿和广南老寨湾金矿循环经济示范矿山,带动黄金矿山生产实现循环经济发展。黄金生产矿山发展循环经济的要点是:严格执行探采结合、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技术政策,抓好黄金生产矿山勘探、开发、利用与保护;低品位资源和有价元素做到综合开发并实现综合回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矿山采掘过程中的矿渣、坑道水、露天开采的剥土等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选矿尾砂及尾水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氰化后废矿渣及堆浸尾水做到有效控制和利用。 
(十二)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推行社会责任关怀计划。针对黄金行业中存在的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推动和促进黄金生产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装备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黄金行业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黄金生产同社会责任关怀的有机统一。 
(十三)不断开拓黄金应用市场,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转变传统的黄金消费观念,重视精加工,开拓黄金消费品市场,逐步引导黄金产品向相关延伸产品或产业发展。积极引进技术,加强自主创新,结合云南旅游业发展,鼓励黄金生产企业或社会资本投资发展黄金饰品、艺术品、民间储藏品等延伸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以“滇金”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推进黄金旅游产品产业的发展。加快黄金物理性能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发展与现代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相配套的黄金延压加工业。积极探索黄金在医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多领域的应用范围,逐步建立以黄金为原料的产业和产品体系。 
三、规范生产秩序,强化行业管理 
(十四)强化管理。黄金是兼具一般商品和货币双重属性的特殊产品,在维护货币稳定,应对金融危机,抑制通货膨胀,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发展黄金生产,切实加强黄金行业管理对国民经济安全运行、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必须规范生产秩序,强化行业管理。 
(十五)黄金生产原则。凡在省内从事黄金矿产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开采黄金矿产必须符合国家和全省黄金工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走规模化开发、规范化开采、集约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路子;禁止同一矿区有两个以上采矿主体。 
2、优化配置,规模开发的原则。黄金矿产原则上由有一定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市场主体企业控股开采,鼓励现有黄金开采企业集约联合开采;矿山建设规模应同矿床规模相匹配,实现规模化开采。 
3、依法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黄金开采项目必须经过省经委或国家发改委核准立项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后方能开采,开采主体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开采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掘方案科学合理,选矿工艺技术先进,有价元素综合回收;矿石回采率达80%以上,黄金综合回收率达75%以上。 
4、综合治理,有效保护的原则。限制资源前景大但地质工作程度低的黄金开采项目;严禁在重要河道或重要饮用水源汇水区域内采砂金;打击无证开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和抛弃有价元素等浪费资源的开采行为。露天开采矿山必须采取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治理措施和手段。 
    5、自主开发,适度放开的原则。黄金资源开发主要依托国内和省内具有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黄金生产企业,以独资或绝对控股的方式进行开发;允许外资企业参与省内黄金企业进行难选冶金矿开发技术研究,开展老矿山深部探矿和深部资源开发。 
(十六)黄金生产政策。黄金勘查、开发和技术必须符合以下产业政策要求: 
1、鼓励发展的项目包括:黄金资源勘探项目;难选冶金矿开发技术及大中型难选冶金矿矿山建设;老矿山深部及外围探矿增储;黄金应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大型矿山建设及技改扩能改造项目;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并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大中型采选项目。 
2、限制发展的项目包括: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项目;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处理矿石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处理砂金矿砂2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在林区、农田、河道、饮用水源汇水区域内开采黄金的项目。限制外商企业投资黄金勘查和开发。 
3、淘汰类项目包括:不符合黄金开发原则的项目;未经勘探或无合法采矿手续边探边采的项目;混汞提金工艺项目;小池浸、小堆浸、小冶炼工艺项目;未经省经委或国家发改委核准立项,无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和采矿许可证的采选项目。 
(十七)黄金生产项目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要求,新建黄金矿山和生产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由省级及以上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核准立项。 
1、新建日采选矿石500吨以上项目经省经委(省黄金管理局)核查后,报请国家发改委核准立项。 
2、新建日采选矿石500吨及以下和其他采选项目经州市经委核查后,报请省经委核准立项。 
3、老黄金矿山实施扩能或采用先进技术改造项目由州市经委核查,报请省经委备案立项并完善环保、安全、水保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启动改造。 
4、未在限制类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开采溪谷砂金的项目,应由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规范,并经州市经委备案立项后方可生产。 
(十八)资质认证和行政许可。开采黄金矿产必须是具有承担经济、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并具有资金资信、生产工艺、技术人员、规章制度和开采方案、环保方案、安全方案、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等基本条件,经省经委(省黄金管理局)资质审查合格后,按照《云南省申报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实施细则》的要求,上报国家发改委进行资质认证和办理黄金生产行政许可。同时必须具备《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和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并经过核准立项的黄金生产项目,方可启动生产。 
(十九)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因黄金管理体制变化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按如下办法处理: 
1、原国家经贸委委托省黄金管理局办理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在有效期范围内,且开采主体未发生变化的仍然有效;开采主体或股权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关程序重新办理。 
2、已经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立项,但未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形成事实开采的,应按照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关程序补办《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3、既未经任何一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又未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由黄金矿产所在州、市经济委员会(黄金主管部门)勒令停产整顿,符合条件并补办各种手续后恢复生产。 
    (二十)强化运行调控。日常运行调控主要以黄金生产企业为主体,以“月生产经营简报”的形式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件。各黄金生产企业和有冶炼副产金的有色冶金企业,应按时在次月的15日以前,认真填报“月生产经营简报”,并分别抄送所在州、市、县经委和省黄金管理局、省黄金行业协会。 
(二十一)《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年度审验。每年一季度为《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审验期。各黄金开采企业应准备上年度生产经营报告和次年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相应的文本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开采许可证,股东变更的企业应准备企业章程等相应文本),按时到省黄金管理局办理年度审验。不按时报送“月生产经营简报”或弄虚作假的企业,不予受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年度审验,并收回《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停产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连续两年《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审验不合格的,收回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取消开采黄金矿产资格。 
(二十二)切实发挥黄金行业协会的作用。省黄金行业协会是推进全省黄金工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紧紧依靠协会人才、信息、服务和桥梁的优势,赋予协会在黄金生产项目核准立项、黄金生产企业资质认证和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等上报材料的预审权,组织各类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训权,行业生产快报统计及信息发布权,产品质量鉴定及参与仲裁权,产业规划及产业政策编制与实施中的参与监督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黄金工业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生力军作用。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