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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投资风电:婚姻虽好缘分未到
客家经济网   2013 年 6 月 2 日 18 时 26 分 5 秒  
来源: 人民网 记者 班健   2004-9-8

——培育风电市场综述(上)

    一家民营企业将率先为京津塘地区建设风力发电场,该公司同时表示,将为北京奥运场馆提供风力发电。

  8月28日,民营企业兴峰达科技集团表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的官厅风电场将于今年10月破土动工,2008年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达到20亿千瓦时,全部用于京津塘地区电网使用。这意味着,北京市民有望在2006年用上由风力发电厂提供的绿色电力。

  为了改变风力发电的高成本问题,兴峰达从德国引进了大功率涡轮风力发电机专利技术,并获得两种先进的工艺制造流程技术生产许可证,使风机国产化率达到90%,因此每度电的发电成本和火电发电成本差不多,具备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4年后,北京20%奥运场馆用电将使用风力发电。兴峰达集团目前正与北京奥组委协商,双方就2008年由该公司为奥运场馆提供风力发电已达成基本意向。

  而刚刚过去的8月,关于民营企业投资风电的消息似乎格外集中。

  8月28日,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和兴峰达科技集团等机构主办的中国风力高层论坛上,进行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的美国AOB商业公司表示,他们对投资中国的风力发电很有信心。

  8月18日,江苏如东一期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破土动工,早在国家发改委主持的江苏如东10万千瓦风电场示范项目特许权招标中,华睿集团以每度0.4365元的上网电价中标。华睿集团以每度0.4365元这样一个非常低的价格投标,虽然与火电价格相比,每度0.4365元仍然高出许多,但对国内风电业界而言,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低价了。据说,参与如东风电场项目竞标的另几家企业,报价没有低于每度5角的。

  这是中国第一期采用特许权的风电项目,此举标志中国以市场化推动风力发电场建设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8亿元(其中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年发电量在2.5亿度左右,有望于2005年二季度并网发电。如东二期15万千瓦风电项目今年9月招标,三期6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建设成海上风电场。

  谈起低价策略,华睿表示自己是民营企业,体制灵活,可以较好地控制成本,这一点与国有企业不一样。

  中国政府现在鼓励用特许权方式加快风电资源开发。据国家发改委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周凤起介绍,如东风电场作为国家特许权招标项目,旨在探索促进我国风力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和商业化经营。特许权以强制性市场政策规定出高电价,同时引进竞争机制提高风力发电的经济性。如东风电场建成后,可供电量全部由所在地电网企业收购,风电上网电价执行两段制电价政策。风电机组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3万小时前,为第一段电价执行期,电价通过特许权招标方式确定;风电机组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3万小时后到特许期满,为第二段电价执行期,电价执行当时电力市场的平均上网电价。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

  周凤起说,风力发电目前在全球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国目前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仅为50万千瓦。中国将继续通过特许权等方式促进风电建设快速发展,到2010年,拟建成总装机容量400万千瓦的风电场。

  第一期采用特许权的风电项目刚刚破土动工,而在同一个月,二期3个10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再度启动,采用特许权方式面向世界进行招标。

  风电特许权是指由风力资源区所在地政府或其授权的公司,在对风资源初步勘测基础上,划定一块有商业开发价值、可安装适当规模风力发电机组的风力资源区,通过招标选择业主。最适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成为该项目的业主,中标业主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所有投资和风险,在特许期间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政府承诺收购该项目利用风资源发出的所有电能,由所在地电网管理部门与开发商签署期限不短于项目经营期的购电合同,电价由投标报价确定。特许期满时,风电项目的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其指定代理人。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电场的开发与建设,但民营资本参与风电投资并非一帆风顺。业内人士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民营资本若要顺利参与,需克服许多人为障碍。

  由于风电场特殊的地理条件,风电场到电网的接入系统使电网单位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以第二期特许权项目中的吉林风电项目为例,当地省电力公司对接入系统方案进行专门论证时,估算的接入系统成本为2~3亿元甚至超过3亿元,接入系统大约占其总投资的20~30%,根本无法体现规模效益。按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风电专家施鹏飞的话说,风电是不稳定的,电源不可调度,对电网企业来讲是找麻烦的。客观来讲,电网企业不会欢迎风电,这是它的企业性质决定的。但是如何把电网企业目前的阻力变成动力,这就需要有鼓励电网企业来收购可再生能源的政策。

  除此之外,原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关于《风电特许权运作方式和政策分析》的课题研究也表明,风电特许权项目的障碍是所有风电项目共有的障碍,主要有:电网能否做到保证全额收购风电;风资源的不确定性,导致前期测风工作不足;银行对风电项目缺乏信心,贷款条件苛刻;缺乏大规模的投资者;如何促进风电机组的本地化生产等。

  另外,我国近期在风电价格的制定政策方面的不连续,也使得投资商难以大胆涉足风电开发领域。上世纪九十年代,原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关问题的规定》中,风电价格的核算原则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目前风电的开发要求,对风电的开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后来所作的风电上网电价不大于0.5元/kWh的规定,偏离我国目前风电的发展现状,不利于风电市场的健康发展。按该规定电价,如果所开发风电场的年满发小时数小于2500小时,投资商就无利可图。而我国除新疆、内蒙古等西部地区外,沿海及内陆等大部分地区风电的年满发小时数都在2000~2300小时之间,开发这些地区的风电势必要产生亏损,这就极大地制约了开发商的积极性,制约了风电设备的需求空间,使得风电设备国产化进程更是雪上加霜。

  民营企业呼吁,国家应进一步破除相关行业的隐性垄断,为业外资本进入风电领域大开绿灯。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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