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为收藏 |
农家乐 乡村民宿
“农家乐”与乡村民宿成功经验与具体做法 | “农家乐”与乡村民宿存在问题 | “农家乐”与乡村民宿研究与政策
立足“农”字 做足“乐”字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2 月 9 日 19 时 44 分 24 秒  
来源: 新华报业网 本报记者 吴剑飞   2011-2-14 12:55:59
    新华报业网讯 “到乡下吃土菜去!”“到大棚摘草莓去!”每逢节假日,大城市的近郊便热闹起来。一种全新的旅游形式——以“农家乐”为主导的乡村旅游,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也成为我省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省政协委员徐苏建议,应科学合理地制订全省乡村旅游的长远发展规划,通过构建绿色农业观光园、举行采摘节等,培养更多的农家乐经营户和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产品应逐步由传统的观光、采摘向休闲娱乐、文化体验、健身康体等方面转化,在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上搞好开发,尽可能满足旅游者的文化需求。如邀请当地乡土文艺人才演出,增设游客参与类的文化项目等,将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相结合,提升乡村旅游的品位和乐趣。
  对于“农家乐”,还要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除了要加强乡村基础建设以外,要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素质培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的档次。同时,各有关协会和媒体也要关心和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及时帮助解决乡村旅游服务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宣传乡村旅游服务业中好的典型和经验,推荐一些有利于本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示范项目,这也是当前提高乡村旅游档次和文化品位的一个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