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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家乐”的规模与发展历程
客家经济网   2011 年 12 月 1 日 17 时 34 分 39 秒  
来源: 人民网   2006-6-7 18:01:00
    乡村旅游的定义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对乡村旅游的定义是:在乡村开展的旅游,田园风味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在法国,这种与乡村紧密结合的旅游被称为“生态旅游”或“可持续性旅游”。

  欧美国家发展乡村旅游历史达百年以上,并已具相当规模,走上了规范发展轨道。政府制定了专门的乡村旅游质量标准,产品、管理和市场开发都比较成熟。在新西兰、爱尔兰、法国等国家,政府把乡村旅游作为稳定农村,避免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重要手段,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政府也从中得到了丰厚回报。

  在我国,学者们对乡村旅游比较普遍的认同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特色,以为游客服务为经营手段的农村家庭经营方式。专家们形成了一个比较统一的意见,认为我国的乡村旅游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民族文化为灵魂,以此提高乡村旅游的品位和丰富性;二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充分体现“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民俗特色;三是乡村旅游的目标市场应主要定位为城市居民,满足都市人享受田园风光、回归淳朴民俗的愿望。

  2006年中国旅游主题

  国家旅游局宣布,2006年旅游主题确定为中国乡村游。宣传口号为“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要求将“旅游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力争在2006年取得新进展,推动乡村旅游更快更好地发展。

  国家旅游局局长指示说,在新的一年里,旅游业要发挥旅游拓宽农民创收渠道、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提升农村精神文明程度等方面的作用,以旅助农,城乡互动,推出更多的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把中国乡村旅游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四川“农家乐”的规模与发展历程

  “农家乐”是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成都是“农家乐”旅游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展“农家乐”旅游活动的城市。目前,“农家乐”已经遍布四川省的21个市州,四川成为全国“农家乐”旅游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省“农家乐”经营接待户总计达到17037家,“农家乐”旅游吸纳的就业人员为237920人,“农家乐”接待的旅游者高达8244万人次,旅游接待收入246881万元,上缴税费达到9049万元。其中,除成都市以外的各市、州“农家乐”经营接待户总计达到11441家,就业人员达到74028人,旅游接待量为5706万人次。旅游接待收入达到173928万元,上缴税费合计达到5706万元,“农家乐”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成为贫困地区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的经济来源。

  成都“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7年~1991年)为萌芽阶段,这一阶段农业生产结构开始发生变化,从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转变,一部分农民利用自己的庭院和责任田从事旅游接待活动。郫县友爱乡农科村就是这一时期“农家乐”旅游发展的典型。

  第二阶段(1992年~2002年)为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发展“农家乐”的指导思想为“先发展后规范”。“农家乐”旅游发展步伐大大加快,从事旅游接待的农户迅速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在郫县农科村的带动下,成都周边其它乡村也纷纷开始发展“农家乐”旅游。成都市“农家乐”旅游的快速发展,又给省内其它市州农村经济的发展树立了榜样,带动了其它市州“农家乐”旅游的发展。第三阶段,从2003年开始,“农家乐”旅游开始向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004年,郫县友爱乡、锦江区三圣乡、龙泉驿区兴龙镇、都江堰青城镇经国家旅游局验收合格,授予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称号,标志着成都“农家乐”旅游进入树立形象和打造品牌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