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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城镇化” 特指发展小城镇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12 月 1 日 18 时 18 分 36 秒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0-1-18 7:04:00

彭真怀


  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次锁定“三农”。这几年的主题分别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2004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5年)、新农村建设(2006年)、发展现代农业(2007年)、加强农业基础建设(2008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2009年)。与此不同,2010年的“一号文件”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这表明农业问题已经不局限在农业内部解决,农村问题不局限在农村内部解决,农民问题不局限在农民内部解决。

  今年“一号文件”,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寄希望于城镇化能够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一号文件”,以及2009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发展城镇化,提出“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我认为,当前推动城镇化应该特指小城镇,而非大中小城市,对“一号文件”城镇化的理解不能再次发生偏差。

  实际上,对于我国到底要不要发展小城镇,怎样发展小城镇,始终存在着支持与反对的不同意见,争论至今仍在持续之中,称得上是几经波折。

  1953年确认“城市太大了不好,要多搞小城镇”;1980年定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1990年修改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和小城市”;2002年以后调整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这种不断变化的提法,使我们对小城镇发展的影响、地位、功能和作用等问题一直存有疑虑,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分歧,导致政策资源和资金资源分散,形成不了有效合力。

  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国际上通行的“城镇化”概念,在我国被片面地理解为“城市化”,形成了掺杂很多水分的城市化率,加剧了很多城市与资源、环境和生态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因此,以今年的“一号文件”为契机,我们必须从概念上防止片面化和简单化,澄清对城镇化的模糊认识。

  笔者认为,对“一号文件”城镇化的理解,分歧可能会发生在三个方面:第一,城镇化是否应当主要指大中小城市?第二,是否应当主要指小城镇?第三,如果主要指小城镇,是否应当包括建制乡镇、没有设乡镇建制的集镇?

  我的解读是,在规模、辐射范围、发育水平方面,建制乡镇与大中小城市、集镇之间有本质区别。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层面看,小城镇不宜包括大中小城市,也不宜包括集镇。

  所以要这样理解,是想表明小城镇的过渡性和发展的动态性。与农村相比,小城镇是大中小城市之尾,处在农村向城市转换的中间状态,是一种以非农人口和非农产业为主体组成的社区。与城市相比,小城镇是农村之首,在地域、人口、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密切联系着农村,对农村起着组织和领导作用,自然生态景观优于城市。以小城镇作为城乡统筹的真正抓手,能够起到纲举目张的统揽作用。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大部分人口只能停留在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停留在传统的农村。影响我国未来发展进程的第一大矛盾,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更是其中的核心部分,任何政策安排都不能脱离这个前提。而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就业,既有利于小城镇发展,也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从统筹城乡关系看,小城镇是连接城乡、工农的纽带,是农村社会公共品的提供基地和服务载体。“一号文件”抓住小城镇这个关节点,实际上就抓住了城乡统筹的关键环节。现在,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低,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从30%以上降到15%以下,并且继续下降。

  这样,农民增收不可能通过传统农业本身解决。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在小城镇首先着手,建设农业生产企业化、农民生活现代化和农村生态自然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是由本国特定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难点,但也正是希望所在。作为大中小城市与广大农村的接合部,小城镇是农业产业化的载体,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家园,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基地。今年的“一号文件”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城乡统筹的抓手,放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思考,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框架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系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