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为收藏 |
当前位置:客家经济网 >> 实用经济学 >> 创业基本知识 >> 两部委: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实用经济学
企业经营失败案例 经济违法违规案例 不公平竞争案例 | 企业家 总经理 职业经理人 | 经济学家 管理专家 | 商学院 著名经济研究与咨询机构 著名经济媒体 | 创业与发展资金来源 | 创业基本知识 | 非常经济事件 | 非常经济现象 | 官员专家富豪牛人牛语录 | 关注行业 | 微观经济 | 中国宏观经济 | 日本经济 | “四小龙”经济 亚洲经济 | 美国经济 | 瑞士经济 | 瑞典经济 | 芬兰经济 | 挪威经济 | 丹麦经济 | 北欧经济 北欧模式 | 德国经济 | 英国经济 | 法国经济 | 意大利经济 | 荷兰经济 | 以色列经济 | 俄罗斯经济 | 中东经济 | 拉丁美洲经济 | 非洲经济 | 世界经济 | 海外华人华侨
两部委: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客家经济网   2017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44 分 49 秒  
来源: 中宏网   2017-11-6 15:25:00
    原标题:两部委: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小微企业再获国家政策支持。
    11月6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两则文件,继续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通过免去金融机构利息增值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来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这两则名为《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称财税76号文)和《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财税77号文)的文件是落实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所加快的财税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这次会上要求有关部门,切实推动政策尽早落地,使小微企业和人民群众真正能“吃到嘴里”,“尝到甜头”。
    根据财税76号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延续了自2014年财税部门将对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免征点由2万元提至3万元的政策路径。
    根据财税77号文,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77号文还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农户等概念予以明确。比如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准。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国家行政学院冯俏彬教授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务院通过免利息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定向降准和再贷款支持,实际降低了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成本,也就增加了银行利润,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自然会提高,这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的难题。
    近年来,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减税额不断增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均超1000亿元。同时,针对小微企业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起征点多次提高,今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首个纳税期就给企业减税34亿元。
    另外,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还出台一系列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截至今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总理要求的“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已基本实现。
    李克强在前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小微企业占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比重约94%,解决了1.5亿人口就业,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作者:陈益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