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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标会”概述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8 时 10 分 50 秒  
来源: 凤凰网厦门   2012-4-27 13:29:00

    “标会”为闽台地区一种民间融资,亦称合会,是东方国家特有的以济急、互助、储蓄为目的的民间信用活动。日本称之为“元尽讲”,韩国称“契”,印度则叫“夺标制”。标会由来已久,在新中国成立后几经波折,但未曾销“标会”为闽台地区一种民间融资,亦称合会,是东方国家特有的以济急、互助、储蓄为目的的民间信用活动。日本称之为“元尽讲”,韩国称“契”,印度则叫“夺标制”。标会由来已久,在新中国成立后几经波折,但未曾销声匿迹过,而随着近几年,商品经济飞速发展,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标会又重新活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民间纠纷,给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了新问题。作为一种非法性的民间信用活动,标会在闽南地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双重角色。
    据诏安曾任标会标头的知情人士介绍,民国时期,政局动荡不安,多数民间企业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困境。又因时下的金融机构对大中型企业有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而民营小企业想从银行获得贷款却相当困难,企业发展的资金无法保证,只能通过民间集资的形式获取资金。因此,便出现了以个人信用为基础,通过民间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标会。
    新中国成立后,小型民营企业发展依然仍相当困难。面对着企业集资的需求力度,标会又寻回立根之本,在这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复燃于时下社会之中。民间集资方式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标会盈利性吸引了不少人从事这项地下钱庄的工作。后经文化大革命,多数标会被捣毁,风行一时的标会终得以一段时间的平息。
    从以两个社会背景,可以看出,标会产生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有着很深的渊源。一方面,动荡不安的社会下,金融机构对民营小企业风险性存在着一定的戒心,民营小企业申请贷款便越发困难,为了能在社会中争得立足之地,民营小企业便通过集资的形式获得资金。在这样的背景下,标会应时而生;另一方面,标会为谋得与金融机构的一片竞争之地,只能通过降低利息获得市场,这样便受到了众多民营企业的青睐。纵观历史上生产力的发展可知, 生产要素要合理流动, 就要有良好的资金市场环境。而民国时期,闽南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的金融机构并不完善,民间融资与民间信贷必然要有一定的改善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因而,类似标会这类民间金融机构的产生是必然的。
    标会一般采用现金运作方式。标会的发起人称会头,其余普通会员称会脚。标会运行时首先由会头把会脚召集在一起,约定标会的本金模式,以百元、千元、万元为单位起会,通过竞标来决定收会人选,竞标期限不一,有一个月一标的,也有10、15天一标的。
    参与标会的成员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有个体户、下岗工人、企事业单位职员、退休干部等。由于社会投资渠道较窄,那些手头上积累一定资金的群众不知如何投资,多数群众便愿意把有限的资金投入标会中,并希望从中得到高额的利润。另外,很多会脚又会鼓动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起加入标会,这样使得队伍越来越壮大。同时又出现“会”中有“会”,即在同一份“会”中的成员之间有的是互为“会头”和“会脚”的关系。
    以百元会为例,所谓的百元会就是该会每个会脚每次缴纳的本金为100元。若该会有10个会员,那么一次所得1000元,就是标会的基金,会头不需要竞标就可以得到第一期的基金(也就是10个会脚缴纳所得的1000元由会头保管)。而从第二期开始,会员则通过竞标来决定收会人选,出息最高的会员标得届时的本金。照这样的方式,每个会脚只能竞标一次,在中标后的下一次交纳会费时就要加上前次中标时承诺的利息。因此,第一次中标者要支付9次利息,第二次中标只需要支付8次,依次类推。那么越后中标支付利息的次数也就越少,到最后一个会脚时不用支付利息就可得到前面所有会脚支付的利息,相当于零存整,即只赚不赔。这样一来,每个会脚都想做最后一个竞标者,为了公平起见,通常由会头抽签,按顺序下去。
    前中标者为获取更多利息,则把钱拿去继续做会,这也称“以会养会”。比如说,在百元会中,某会脚标到1000元(该会有10个会脚),那么他就可以拿这些钱去参加千元会,从中赚取利差。
    民间标会相关术语
    会首:标会的发起人称“会首”,或称“会头”。会首也可由参与标会的人共同推举产生,只能是一人。标会首期筹款归会首所有,同时会首负有义务召集每期聚会、收取会钱并把交付给该期得款的会员。如有成员违约未按时缴纳会钱,会首须先行垫付,再向该会员追讨。
    会脚:除会首外其他参与标会的人。   
    会员:会首、会脚的总称。   
    标金:事先约定的每个会员每期须缴纳的会费。   
    得标:获得某期筹集的全部会款。   
    死会与活会:标会对于已经得标的会脚即为“死会”,尚未得标者即为“活会”。   
    出险会:如果有已经得标的会员开始不缴或拖欠会款,此标会即为“出险会”。   
    倒会:某会员得标后不再缴交会款的行为称为“倒会”。  
    内标会:死会会员每期缴交约定标金,活会会员缴交约定标金扣除当月得标利息,这种标会称为“内标会”。   
    外标会:死会会员每期缴交约定标金加投标利息,活会会员缴款约定标金,这种标会称为“外标会”。

来源:闽南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