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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文化产业力作,一个最具启发性观点——读《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2 月 8 日 20 时 45 分 58 秒  
来源: 山西财经大学 秦兴俊   2006-9-1 20:54:16
    吕庆华教授新作《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一书,已由经济日报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此书由其博士学位论文修订而成,是目前我所接触到的文化产业类专著中研究角度新颖、有独到见解的一本力作。
    该书在充分汲取学术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人类社会发展产业下游化、需求高级化的时代特征,首次提出“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这一核心命题。作者认为,文化资源经过科技处理和产业开发(投资及营运等)形成现代文化产业,文化资源是产业开发的前提和基础,产业开发(投资及营运等)是文化资源的发展和延伸,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最终形成现实的文化产业。该书前瞻性研究了文化资源产业开发的理论基础、形态与要义、投资及可持续营运。
    该书涉及众多独到见解,我以为书中涉及“文化智能资源的版权业和创意业开发”的论述最具启发性。
     该书按历时性,把文化资源分为文化历史资源和文化现实资源两大类。按物质成果转化的智能含量,文化现实资源又分为文化智能资源和文化非智能资源。文化智能资源,通过人的智力运作发挥知识的创造力,在产业运作中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增值。文化智能资源的价值表现形式是货币。它包括两种存在形式。一是外显文化智能资源,即一切可以带来价值或效用的智力成果,包括创意、发明、专利、著作、作品、商标、声誉、有价信息等,智力成果的核心要素是知识。二是内隐文化智能资源,指人力资本减去体力劳动的那部分——脑力资产,脑力资产的核心要素是智力,包括经验型文化技能和创新型文化能力两个方面内容。经验型文化技能,又包括写作、绘画、演奏、编程、设计等方面的程序和技巧,用于文化生产过程,大部分不能被电脑编码,但可以通过教学形式来传授和通过反复学习而获得;创新型文化能力,是文化人在获得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基础上,突破前人模式的独创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体现为创造型的构思、创意、主题、灵感、方案、决策等,大多难以编码。内隐文化智能资源——智力,基于人的先天素质和后天钻研习得。内隐文化智能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它的能动作用,可以进一步调用外显文化智能资源——知识,融合其他结构资本、顾客资本等,有效地创造文化财富。
    总之,作者认为,文化智能资源的两个核心要素——知识和智力,可以通过产业开发,相应形成文化产业的两个重要门类——版权业和创意业。版权业是外显文化智能资源——知识的产权营运所形成的文化产业门类,其营运模式主要是授权经营。创意业是内隐文化智能资源——智力的创造性开发所形成的文化产业门类,其营运模式主要是创新,它处于文化产业链条的最前端,决定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
     版权产业一般是指生存和发展以版权保护为条件的一个产业群。美国把版权产业分为四类:一是核心类版权产业,其特征是创造有版权的作品或者受版权保护的物质产品,主要指对享有版权的作品的再创作、复制、生产和传播,如报刊、书籍出版业、电台和电视台广播业、录音节目制作及影视磁带出版业、电影制作、戏剧创作演出、广告业等;二是部分类版权产业,其特征是一部分物质产品有版权;三是发行类版权产业,其特征是批发和零售有版权的作品如书店、音像制品出租店等;四是与版权有关的产业,其特征是生产销售过程用到或部分用到与版权有关的产品,如计算机、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音响设备等产业。其中核心版权产业是整个版权业的主体,约占三分之二。以上四类的总和,称整体版权产业。
    瑞典、德国等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研究版权产业。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发表了首份版权产业报告,不少国家相继仿效。全球版权产业统计数据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GDP中版权产业所占份额大约3%-6%,版权产业攸关当今社会经济生命。1998年初,欧盟信息监测局公布的数据表明,全球仅图书版权贸易就高达1100亿美元,大大超过全球图书产品直接贸易的总收入。版权业尤其是核心版权业,已经成为当代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庞大而快速发展的技术构成、经济规模与经营方式,是当代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外显文化智能资源版权业开发的主要营运模是授权经营式。著作权(版权)分为两部分:一是著作财产权,二是著作人格权。著作财产权可以直接转让、继承;著作人格权可以通过授权(许可)经营。著作权的版权业开发的途径包括复制,公开展示,改作,出租等。复制权是著作权的主体,版权业授权经营的基础是作品的复制权。
    授权经营凭借现代科技手段,应用数字化复制技术,大批量复制生产,并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互联网渠道大批量流通,可以形成规范化的授权经营市场和规模化的授权经营产业链。授权经营不仅出售与文化艺术相关的产品,而且提升传统产业的附加值;不仅出售一般意义上的消费品,而且出售具有文化附加值的产品。也就是说,授权经营除了销售艺术作品,还销售“负载着艺术家创造的艺术符号”的高艺术附加值的消费品。随着授权经营产业链的延伸,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将充满文化艺术气息。
    英国首先为创意产业下定义。1998年,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认为创意产业是“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能,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共包括13个行业:广告、建筑、艺术及古董市场、工艺、设计、流行设计与时尚、电影与录像带、休闲软件游戏、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与计算机服务业、电视与广播。创意产业这一概念,被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调整”采用,迅速影响全球。
    创意产业本质上是以创意为核心的产业。比尔•盖茨宣称,“创意具有裂变效应,一盎司创意能够带来难以计数的商业利益和商业奇迹”。近几年,发达国家的创意产业,每天创造高达220亿美元的产值,并以5%的速度增长。创意产业是内隐文化智能资源——智力的创造性开发所形成的文化产业门类,它和其它门类文化产业的最大区别是其原创性,处于文化产业链条的最前端,决定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
    创意来源于创意思维,创意思维具有可持续、可再生、价值高等特点,是一种稀缺资源。研究和开发(R&D)给文化产品和服务注入大量实用知识并创造新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文化产业开发积累新的文化智能资源,最终形成新的文化产业门类——创意业。创意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的增长,创意业的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创意产业的组织模式常常是微型公司,它一般属于信息密集型企业,具有十分“密集”的创造力。创意产业在数字内容及其他应用方面需要较高附加值的投入,处于价值链的上端。
    内隐文化智能资源创意业开发的基本营运模式是创新。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和源泉,是一种“产业的变异”。创新的核心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进新产品、采用新生产方法、开辟新商品市场、实现企业的新组织等,引入生产体系,从而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越是知识型和智力型的产业,越需要突破常规,采用新的资源组合配置方式。
    创新又是智力的高级形式,是一种能力结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方法两层含义,创新精神指创新能力的非智力因素,如求知欲、创新意识、勇敢精神、顽强精神、科学态度等;创新方法指创新能力的智力因素,包括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创造性思维、求解思维以及中国式东方思维等方法。非逻辑思维方法如想象、直觉、顿悟素来为中国禅宗等学者所推崇。创造性思维注重非逻辑思维方法,它是在吸纳思维对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以强烈的求知探索为动机,经过存疑、联想、假设、推理、顿悟等环节,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的新方法,从而拓展人类认识的新领域,开创人类认识新成果的思维过程。人们运用创新性思维,从总体战略和具体策略相统一的角度,针对现时的理论框架和观念程式,进行全面的理论、观念、模式和方法创新。
    作者还认为,中国式东方思维具有独特性,有利于人的创造力的提升,如墨家“同异交得”思维方法、孔子“中庸思维”方法、《易经》太极“混沌思维方法”等,都值得我们大力开发和弘扬。
 
    (本文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