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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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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潮波涛中崛起的客家商帮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2 月 1 日 22 时 21 分 40 秒  
来源: 潮汕收藏网   2009-8-3 10:08:00
    明朝以前,广东的商人经商活动多是分散的、个体的行为,是“人自为战”,没有出现具有特色的商人群体。就是说,有“商”而无“帮”。但到明清时期,特别是明中叶(15世纪中叶)以后,由于贸易全球化的推动,加上中国是贸易全球化的大市场和广东是贸易全球化的中心市场,所以广东商人十分活跃,人数大增,成为中国十大商帮之一的显赫广东商帮。而广东商帮又按地域和语言区别为广州商帮、潮州商帮和客家商帮。在这里,我们专门介绍客家商帮崛起的人文地理和社会背景。
 
  1.优越的文人地理环境 
  广东是中国的海洋大省,背负五岭,东、西、南三面临海,境内河网密布,无论是通向海外、省外和省内各地,交通非常便利,两千多年来都是一个海内外商业贸易发达的省份。
  海外贸易通过广州(汉称番禺)等港口出海,西行可到印度洋,再通西亚、北非和南欧各国;南行直达东南亚各国,过太平洋可通南北美洲诸国。明中叶至清前期(16-19世纪),广东已成为贸易全球化的中心市场,海外贸易蓬勃发展,居全国首位。
  国内贸易,可分东、西、北、南路通往全国各地。 
  东路,从广州出发,溯东江(全长517公里)经河源、龙川,翻过大帽山的蓝关到长乐县(今五华县)、兴宁县,与梅溪、韩江、潭河三河流相接,再经大埔县的石上埠,然后与福建上杭县的鄞江、汀水相接通。石上埠是明嘉靖以后通往福建、浙江、江苏到北方的枢纽,所以,从广州乘船经东江均在石上埠转入鄞江、汀水,一路船只络绎不絶。清朝,经此埠与福建、浙江、江苏贸易往来更加繁忙。
  西路,由广州出发,逆西江(全长2200公里)而上,可通广西、贵州、云南;经浔江、桂江过灵渠可通湖南、湖北与长江相连;再逆汉水而上,可通陕西等北方地区。 
  北路,由广州出发,沿北江(全长460公里)而上至韶州、南雄,过大庾岭古道,到江西、浙江、江苏等地。 
  南路、梅州地区经广州后,可通过河流与高州、雷州(今湛江市)、廉州、琼州(今海南省)相连接。 
  以上广东的内外交通便利,就为客家商帮的形成提供天然的“地利”条件。

  2.手工业生产发展 
  明清时期,广东的手工业生产在宋元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而梅州客家地区的矿冶业和棉纺织业等的长足发展,更为客家商帮的崛起创造良好的条件。据史料记载,明清时期,客家人集中居住的梅州、大埔、兴宁、五华、平远、蕉岭、惠阳等县发现的铁矿产地已有20个,即程乡县(今梅州市)的铁矿产地有松口、神沙铺、义化、平顶山、龙坑等5个;长乐县(今五华县)有梅子潭、客思磜、嵩螺山等3个;兴宁县有西厢甘塘沼、上庄堡等2个;平远县有东石卓笔山1个;大埔县有九龙、代富、大富林、九曲、三河、兰沙甲双溪、南银瓶咀刘公坑等7个;丰顺县有蟾蜍山1个,归善县(今惠阳县)有洋乌潭1个。
  此外,其它矿冶手工业等也发展了,如丰顺、大埔、长乐(今五华县)、嘉应州的铜矿;大埔、丰顺的钖矿;大埔、镇平(今蕉岭县)、嘉应州的铅矿;镇平(蕉岭县)、兴宁的煤矿;程乡(梅州市)、兴宁、平远县的丝棉麻纺织业;长乐(今五华县)、兴宁、连平的造纸业;嘉应州的制烟业;兴宁的染料业等均有发展。这些手工业生产的产品,自然为客家商帮贸易提供充足的货源。 
3.明清政府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 
  总体而论,明清政府基本上是实行“时禁时开”的对外贸易政策,严格管制海外贸易。 
  明朝初年,朱元璋曾屡次下令禁止民间入海“通番”,把对外贸易限制在海禁政策范围以内的“朝贡”贸易(亦称贡舶贸易),由市舶司主管。 
  洪武三年(1370),明朝政府设宁波、泉州、广州三市舶司,并规定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今越南南部)、暹罗(今泰国)、西洋诸国。广州事实上成为中国三个享受经济特殊政策的地区之一。永乐元年(1403),又在广州西关十八铺置怀远驿,建有房屋120间,招待外国使者和“番商”居住。到正德年间(1506-1521),官府设立牙行,由牙行负责在外国商人和中国商人之间议定商品价格。到了嘉靖元年(1522),因为宁波发生“争贡之役”,明政府撤销浙江、福建二市舶司,独留广东市舶司一口对外贸易。万历年间(1573-1620),广东三十六行受明政府委托,出面代替市舶司主持对外贸易。它已不是早期单纯的买卖中介商行,而是一种主持和操纵外国商船来广州贸易的商业团体了。客家商人在明清时期崛起,实际上与此有一定程度的直接联系,而且更有相当重要的间接联系。其实,时人已看出广东对外贸易的好处。嘉靖年间(1522-1566),林富上疏请求恢复广州的贡舶贸易时曾说:“广东旧称富庶,良以此耳。”黄佐也说过:广东鱼米价格本贱,又有番舶贸易之利,容易赚钱,而物价又平稳,所以,人们日常费用可以自足,生活可以得到温饱。其言虽有夸大,但大体上亦反映出当时广东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
  清初全国局势稳定之后,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政府宣布取消海禁,实行“开海贸易”,并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事务。实际上却采取了许多限制对外贸易的政策,并对各国航海商人的船只大小、载运货物、航海人数、商务活动、居住处所、贸易期限、出口货物等等,都有很多禁例,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中国人和外国商人接触,防止所谓“隐患”。后来,外商特别是英国商人多违禁例,他们自雍正末年起已有“移市入浙”的趋势,企图打开中国丝茶产区。干隆二十年(1755)左右,洋船到宁波贸易的很多,宁波有成为又一个澳门的可能,这种情况引起了清政府的不安。因此,干隆皇帝谕令,增加浙海关税收,以抑制外商北上,使其无利可图而返广东,虽增税一倍,但仍然没有效果。于是干隆二十二年(1757)十一月,清政府宣布封闭闽、浙、江三海关,仅保留粤海关对外通商。从此,粤海关成为中国对海外通商的唯一口岸,全国的进出口商品交易,都由广州一口经营。
  一口通商以后,中国和西方列国的全部贸易都汇集在广州。为了便于管理,清政府在广州委托半官半商性质的“十三行”协助粤海关经营和管理对外贸易。按当时清政府的规定,外国商人的直接交易对象,只能是十三行的行商,而不得与任何其它中国商人交易。十三行行商成为中国商人与外商之间的中介商,其业务范围明确规定为经营外洋贩来的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即既承销进口洋货,又购销出口土货。业务内容包括:为外商交纳税收及所有的费用;为外商出售进口货物以及代买出口商品;监督外商在广州期间的一切活动及充当地方官员与外商之间的联系人员,即外商在广州的全权代理人。就是说,他们成了经营与外商之间的联系人员,即外商在广州的全权代理人。此外,他们除了经营对外贸易的商务外,还负有办理外交的责任。因此,十三行具有半官半商的性质。
  广州一口通商外,商船日渐增多,买卖日繁,税课日旺。由此引起广州的商行在干隆二十五年(1760年)开始分门别类管理,分出三类专业商行;第一类是洋货行(即十三行),专门办理对外进出口贸易;第二类是本港行,专管暹罗贡舶贸易及南洋贸易;第三类是福潮行,专办福建、潮州的国内贸易。除本港行业务范围外,全国对外贸易都要经过十三行行商之手。后来本港行被撤销,其业务便划归洋货行办理。从此,对外贸易全归十三等垄断。
  广州一口通商和十三行贸易垄断一直延续到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在这一时期,广州的海外贸易以其得天独厚的地位,处于高度发展的黄金时代。 
广州一口通商制度和十三行垄断贸易制度,不仅促进了广州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繁荣,推动了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促使了广东商业以及广东商人的崛起。由于广州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口岸,中国内地的商品就大批地源源不断地运至广州出口,而外国商品也通过广州集散,然后销往全国各地,广州因而更成为“洋货”和“土特产”的集散中心;佛山成为 
“广货”和“北货”的集散中心。于是,广东商人便成群结帮地把洋货贩运到全国各地,并购买大批土特产回到广州出口;而外省商人也成帮结队地把本地的土特产贩运到广州来出口,而把洋货、广货运回本地销售,当时称为“走广”。这么一来,客家商人就自然成为沟通广东与福建、浙江、江苏以至全国商人的长途贩运者而活跃起来。 
  与此同时,清朝初年,清政府大力鼓励广东和福建人迁入四川垦殖,也是诱惑抱求富心理的大批客家商人到四川经商贸易的因素。

  4.人多田少之驱动 
  广东是一个有山地、丘陵、平原、台地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的地区,仅有一个6000平方公里的珠江三角洲平原,和一个915平方公里的韩江三角洲平原,形成了“三山六水一分田”的格局。据人口学者研究表明,广东历史上的人口分布密度不一,总的态势是人多地少。唐代,广州府每平方公里为1.2户,潮州府12户。北宋时,广州府每平方公里为4.8户,韶州府每平方公里5.5户,连州和潮州府为每平方公里4.5户。元代,广州府每平方公里为36.6人,潮州府每平方公里为27人,韶州府每平方公里21.6人。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不断增加,人口密度相应提高,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越来越大,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鋭化。嘉庆二十五年(1820),广州府每平方公里达到306.84人,包括程乡(梅县)、镇平(蕉岭)、大埔、平远、兴宁在内的潮州府每平方公里151.45人,韶州府每平方公里64.24人,连州每平方公里49.84人,广州府的总人口达到5878501人,全省人口达到21558239人,而全省耕地仅有34300709亩,人平均耕地不到1.6亩,其中广州府的南海县人均耕地不足1.5亩。清末,全省人口增至2800多万人,人均耕地只有1.3亩。可见,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耕地增长的速度,使人多田少的矛盾成为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的严重社会问题。明朝中叶以降,广东逐步由历史上粮食输出省变为缺粮省,而且成为中国一个粮食输入大省,因而发出“广东地广人稠,专仰给广西之米”的感叹。在这种情况下,死守土地,继续发展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于是,不少客家人想方设法另觅生计。他们有的人改革和优化生产结构,在有限的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有的人则转而从事手工业生产,专门进行商品生产;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则弃农逐末,直接经营国内外商业贸易,成为商人:或为小商贩,或为长途贩运批发商,或为牙商、行商,或为海商,足迹遍天下。正如《大埔县志》所记:
  土田少,人竞经商于吴、于越、于荆、于闽、于豫章,名称资本多寡以争锱铢利益,至长治甲民名为贩川生者,则足迹几遍天下矣。 
    可见,明清时期,广东人多田少的矛盾亦是客家商人崛起和形成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节选自《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