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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梅州客家帮商人资本的流向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1 月 30 日 11 时 2 分 39 秒  
来源: 潮汕收藏网   2009-9-2 15:20:00
    明清时期,客家帮商人资本(即商业资本)属一种商品经营资本,指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的资本。它是以贱买贵卖赚取小生产者的剩余价值为特点,从而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地域之间的经济联系,促进小生产者的分化和货币资本的积累。所以,随着客家商人经营商业贸易的发展,商业资本亦不断积累和日益增大,这些巨大的商业资本除一部分继续在流通领域投资运作外,另外一部分商业资本则流向其它领域而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土地资本、金融资本、宗族资产,等等。
  1.产业资本。 
  明清时期特别是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客家商人的商业资本已有一部分从流通领域投入手工业生产领域,而成为产业资本(包括赚取商业利润和产业利润的商业资本以及独立的产业资本),于是出现不少客家商人投资经营手工业生产的现象,特别是在东南亚等外国的客家商人更是如此。例如前述的大埔县富商张弼士,他在印度尼西亚经商致富后,先投资种植业,后又把积累的商业资本到马来西亚彭州文东埠开办东兴公司开采钖矿。光绪十七年(1891),又在山东烟台投资创办了张裕葡萄酿酒厂,生产可雅白兰地(金奖白兰地)、琼奖液(美味思)和解纳(玫瑰香)三种葡萄洒,赚取更多利润。可见工商业资本结合在一起了。
  梅县商人张煜南和张鸿南兄弟在南洋经商发财之后,回到家乡,将其商业资本25万两银子与谢荣光、梁廷芳等合资,于光绪三十年(1904)8月兴建42公里长的潮汕铁路,为中国的铁路建设作出了贡献。平远商人姚德胜,也将其相当部分商业资本投资购买数千英亩钖矿山,雇用30000工人开采钖矿。
  客家商人张正超,到四川经商发财后,将其商业资本携回家乡创办织绫机房,请良工纺织棉布,然后又贩运到四川去出售,成为亦商亦工的工商业家。 
  2.土地资本。 
  明清时期,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经济结构依然占主导地位,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整个生产体系中仍然占统治地位。所以,客家商人经商赚利而积累起来的商业资本,有部分用来购买土地而转化为土资本,也是一种必然的现象。例如客家商人谢复英,入四川简阳做小本生意后,旋即转到建昌县与人合资贩运白蜡等长途贩运生意,获利甚丰,积累商业资本数千余两,之后将其所得利润的三分之二给兄弟在文家河置田数十亩。
    龙川县商人钟氏,到四川奔走市廛,一日而赶数场圩者,兼做多种生意,获利甚伙,特别是贩运蒲草到温江县大坟坝出售,利润竞至几倍。于是他把商业资本购置田地一千亩,成为地主兼商人。前述大埔是商人张弼士,经商发达后,于同治五年(1766)持大量商业资本到荷属葛罗巴埠购买山地,招募民工开垦种植橡胶、胡椒、咖啡等热带作物,自己也变成种植园的园主,一身而二任。 
 3.金融资本。 
  客家商人崛起较之广州商帮、潮州商帮为时稍晚,但发展迅速。在当时东南亚国家甚至在国内的货币经济已相当发展的情况下,于是有不少客家商人亦将部分商业资本投资到金融业而转化成金融资本。例如前述梅县商人张煜南、张鸿南兄弟到印度尼西亚经商发达之后,光绪四年(1878),亦将其部分商业资本投资金融业而开办日理银行,还承包新加坡的典当税。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又回国筹办中国通商银行。大埔县富商张弼士经商发财之后,同样抽出部分商业资本与张煜南兄弟合资扩展日里银行业务,增开专门办理华侨的储兑信贷及侨汇业务,既为当地华侨提供存款及汇款的方便,同时兼理典当税,从中赚取甚为可观的金融利润,进一步增加自己的资本积累。
  4.宗族资产。 
  明清时期,广东的商品货利经济虽然比较发达,但封建宗法势力亦相当强大,加上客家商人的家族传统观念尚牢固,所以当客家商人经商发达之后,亦有不少商人将部分商业资本与宗法势力相结合而转化为宗族资产,其主要形式是投资购买土地、兴建祠堂和购买祠田。例如五华县商人李梓勋,在泸州经商发财之后,至干嘉年间(1736-1820),将部分商业资本“兴置家业千亩,公上成都,见半边街数十州县为我祖广东敏公修祠,捐银六十两,上为祖宗辉煌,下为子孙乡试荣耀”。
  平远商人李氏,在入四川经商后,在成都、罗江、绵阳购地修建了三座李氏祠堂,其族记载说: 
  嘉庆十一年(1806),丙寅岁三月中,我族承罗江南街奎星阁边沈姓街基菜园一段修建李氏宗祠,合族同心,未久祠宇造成。龛供主牌一座,房竖二牌,列载三十六公,上悬一匾。系张淮泗书奉先恩孝四字,两廊房屋颇宽,前挽后推有铺面十间,每年收尽是焚献及各至祀祖之用。至道光十二年(1832)稍有余积,合族又在绵阳神仙街买基一段,重建李氏宗祠,同治末年工乃造成。外有铺面数间,至今犹存。
  客家商人谢复英入简阳经商后,亦将部分商业资本购置田产为宗祠为祠田,以提供本族在宗祠进行各种谢姓宗族活动的经费作保证。 
  此外,也有不少客家商人,将商业资本投资捐官入仕或慈善事业等。 
  从上所述,可以看到,明清时期客家商人的商业资本流向是多元的,其中以产业、土地、金融为主要方向。如此商业资本的投资流向,对于拉动当时的手工业、农业和货币金融业以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正如清朝思想家郑观应所说:
  商务者国家之元气也,通商者流畅其血脉也。土无商则格致之学不宏,农无商则种植之类不广,工无商则制造之物不能销。是商贾具生财之大道,而握四民之纲领也。商之义大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