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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的精义 |
客家经济网 2011 年 12 月 5 日 16 时 10 分 57 秒 来源: 决策与信息 潇 昱 2005-6-1 16:14:55 |
徽商是旧徽州府籍的商人或商人集团的总称。俗称“ 徽帮”,又称“ 新安商人”。这支明代中叶至清道光年间中国最具实力和影响的商帮,曾雄踞华夏商界达三百年之久。虽然徽商的辉煌已成为历史,但其在营商活动中所秉承的诚信、仁义的理念和独有的文化底蕴,仍值得当今的企业决策者借鉴。 商家在营市利人的同时从中获取合理利润,本无可厚非。但如何看待义利关系,是见“ 利”忘“ 义”,还是“ 取予有义”,则是考衡商家职业道德和商业理性的标尺。明代有一徽商在江苏溧水经商,低息借贷便民,从不居中敲剥。嘉靖 22 年谷贱伤民,他平价囤积,次年灾荒,谷价踊贵,他售谷仍“ 价如往年平”,深得百姓信佩。无独有偶,休宁商人刘淮在嘉湖一带购囤粮谷,一年大灾,有人劝他“ 乘时获得”,他却说,能让百姓度过灾荒,才是大利。于是,他将囤聚之粮减价售出,还设粥棚“ 以食饥民”,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赞誉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渐兴隆。以义取利,为义让利,一方面体现了徽商对中国传统伦理原则的恪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徽商对“ 义”“、 利”辩证关系的深刻领悟和具体把握。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说“: 与人谋事,先人得之;与人举事,先人成之。“” 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此亦徽商为人处事之本和经营决策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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