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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成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客家经济网   2013 年 4 月 19 日 21 时 40 分 56 秒  
来源: 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2013-1-18 8:10:00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1月1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贯彻意见》充分考虑赣州市在原中央苏区范围内的特殊地位和面临的特殊困难,以支持赣州市教育发展为重点,带动原中央苏区教育发展水平的提高,把赣州市建成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验区。那么,《贯彻意见》中对我市有哪些支持政策,这些政策将会如何落地?赣南日报将为广大读者做相关解读。

    ■对能够单列的工程项目和专项经费对赣州实行单列

    《贯彻意见》提出: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能够单列的工程项目和专项经费,对赣州市实行单列,不能单列或由江西省统筹的,协调江西省对赣州市给予重点支持。落实对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项目和资金分配上,对赣州市比照西部地区政策予以安排。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对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的项目,对赣州市按中央财政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分担。

    解读:《贯彻意见》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机制对赣州的厚爱,将为赣州的教育释放发展活力,并提升教育对赣南苏区全面振兴和跨越式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

    ■实施对口帮扶支持赣州教育事业发展

    《贯彻意见》提出: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东部发达地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与赣州市的对口支援。探索赣州学校与发达地区学校及企业合作办学,建立帮扶机制。鼓励企业、社会人士通过投资或捐资等形式支持赣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加大东部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对口支援赣州市力度。积极协调东部发达地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规模。支持赣州市选送一部分学生到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免费就读。

    解读:支持赣州教育改革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目前,教育部有关司局、省教育厅正按照《贯彻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和业务指导,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积极推进支持赣南教育学院改制申专

    《贯彻意见》指出:支持赣南教育学院改制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为组建“瑞金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赣南师范学院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在“十二五”期间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积极推进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理工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向赣州等市倾斜,适度扩大面向赣州市定向招生的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解读:目前,赣南教育学院改制申专工作稳步推进,顺利通过了省考评组第一轮评估。赣南师范学院更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我市争取到省教育厅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给予我市特殊倾斜,去年7月份,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理工大学两校共向我市降分录取了125名考生。2012年我市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本科录取人数达328人,占全省录取总数的69.79%。

    ■支持赣州市积极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验

    《贯彻意见》提出:支持赣州市积极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教育部、江西省和赣州市教育部门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指导和支持赣州市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等有关专项规划和各项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支持赣州市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赣南采茶戏、兴国山歌等客家特色文化教育,在赣州市18个县(市、区)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支持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解读:通过建立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子,是近年来教育部推行的一种新模式。目前,全国有两个试验区,分别是贵州省毕节市和四川省广安市。我市将争取国家、省支持,参照毕节市和广安市的做法,协调教育部与江西省政府进一步明确支持政策。

    (刘水莲 记者 廖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