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国家批复 |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3 月 8 日 13 时 53 分 36 秒 来源: 东南早报 2007-6-10 15:02:00 |
备受关注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已正式获得国家文化部批复,确定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昨日,国家文化部向福建省颁发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牌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我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区。 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为此,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要求。 “闽南地区保存着诸如南音、梨园戏、木版年画等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一大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融为一体,充分展示了闽南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说。 据泉州市文化局林育毅副局长介绍,文化生态保护作为一项崭新的事物,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同时,也正处在探索之中,涉及到诸多细节,包括如何确认、如何定义以及政策法规方面的内容。 根据此前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保护区保护范围包括泉州、厦门、漳州三个设区市的文化遗产,如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民间美术,民间音乐,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历史街道、历史遗迹、古建筑、古民居和文物,与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等。 保护规划拟在泉厦漳三地,通过有效的保护,建设一个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依存,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区域;拟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下一阶段,泉州市将通过实施技艺保护工程和传承保护工程的保护方式,建立制度、组织、舆论、经费、人才、资料和交流保障机制等,主要保护闽南方言文学、民间音乐、戏曲、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俗、传统体育竞技、民间信仰、消费习俗等十大主要闽南文化项目。 【新闻背景】 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为此,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要求。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立保护实验区的条件比较成熟。 在连续两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泉州市委书记郑道溪等人大代表均提出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闽南)保护区的提案,泉州正积极筹备相关工作。 泉州是闽南文化的发祥地、核心区和闽南文化遗产的富集区,有特色鲜明的乡土文化和多元外来文化。在区域环境方面,泉州以古城区为代表的文化地理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较好地保持了古城的格局和兼容并蓄的文化生态环境。 在政策环境方面,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都十分重视闽南文化的保护,制定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泉州市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泉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工作方案》等,为开展闽南文化生态区保护提供政策依据。 在社会环境方面,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支持保护闽南文化,城乡星罗棋布的闽南文化团体和基础设施,为闽南文化的传承提供了载体,泉州的经济总量进入全国地级市前列,可为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此外,泉州与包括台湾在内的整个闽南文化圈形成文化源流关系。仅台湾就约有900万人祖籍福建泉州,五大洲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住着600多万泉州籍华侨华人。南音、梨园戏、提线木偶戏、南派布袋戏、高甲戏、打城戏、花灯等众多闽南文化种类,都起源或传承于泉州,且千百年来不间断地流传至今,成为两岸和海内外闽南人联系乡谊的纽带和桥梁。 目前,安徽、云南、贵州等地也都在积极筹备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张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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