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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晋商比较研究
客家经济网   2011 年 12 月 5 日 16 时 37 分 41 秒  
来源: 北京大学儒商文化研究中心   2008-9-19 16:42:59
    明清时期徽商与晋商是声震遐迩的两大著名商帮,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乃至近代都产生极大的影响,他们像银河中的双子星座,在茫茫夜空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近二十多年来,学术界对徽商与晋商分别进行了很多研究,推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就两个商帮的比较研究而言,此前学者或是从某个侧面进行比较,或是就其代表人物进行比较,但对两大商帮整体比较研究迄不多见。[1] 其实,早在明代就有人对两大商帮进行比较了,谢肇淛在《五杂组》卷四中曾指出:“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新安奢而山右俭也。然新安人衣食甚菲啬,薄糜盐齑,欣然一饱矣。惟娶妾、宿妓、争讼,则挥金如土。”这已是从资本大小、经营行业、生活奢俭上对徽商与晋商进行比较了。当然,这时的两大商帮刚刚走上兴盛之路,后来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他们的全貌远没有表现出来,这种比较只能是初步的、表象的。今天,当两大商帮已成为历史回忆,而且学界对这两大商帮也分别有深入研究的时候,我们便可以全面审视和比较这两大商帮了。本文拟从两个商帮的兴衰轨迹、商帮性质、经营机制和价值取向几个方面进行比较,进一步探讨两大商帮的相同和相异之处。
 一、极为相似的兴衰轨迹
    徽商、晋商是如何兴起的?这是研究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此前的研究见仁见智,尚未达成共识。但只要认真研究两个商帮所处的社会自然环境,我们就会发现,地少人多所带来的生存危机,是两个商帮兴起的最根本的共同原因。
    徽商故里徽州是一个川谷崎岖、万山环绕的“四塞之地”,这里“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就是这可怜的“一分田”,也不是旱涝保收之地,由于山高难以蓄水,十日不雨,土地便旱得龟裂,人们只得仰天而叹。可是等到一场骤雨过去,山洪暴发,其粪壤之苗又被冲得荡然无存。就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人口却不断增加,明初已近60万。地狭人稠,必然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故顾炎武指出,“徽郡……又田皆仰高水,故丰年甚少,大都计一岁所入,不能支什之一。”[3] 在这种情况下,务农可以说是难以为继。为了生存,必须另谋出路。古代士农工商四业,务农不行,只有从事士、工、商了,而入仕之路,犹如万人挤独木桥,不仅非常艰难,更要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谈何容易!手工业固然不失为一条谋生之路,有些人也是走上了这条道路,但它所吸纳的人口毕竟有限,剩下的唯有经商一途了。
    山西何尝不是如此?据《明实录》载:洪武十四年(1381)山西人口达到4030450人,是同期河南人口(1891000人)的2.1倍。早在明代,晋省的生存危机就日益严重。明人李维桢在谈到泽州时说:“(泽)州界万山中,枉得泽名,田故无多,虽丰年,人日食不足”[4]。同时代人张四维也说蒲州“界在河曲,土陋而民伙,田不能以丁授”[5]。这种情况到了清代也毫无缓解,“太原以南……其土之所有不能给半,岁之食不能得。……太原以北岗陵丘阜,硗薄难耕,……无平地沃土之绕,无水泉浇灌之益,无舟车鱼米之利[6]。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晋民才“不得不贸迁有无,取给他乡”,走上经商的道路。
    正当徽人和晋人在经商道路上摸索的时候,应该说是开中法给他们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但并没有彻底消灭蒙元残余势力。明王朝建立后,逃遁北方的蒙元残余势力以及新兴起的蒙古瓦剌、鞑靼诸部时时入犯明朝边境。为了保卫新生的政权,明王朝不得不在北边长城沿线,设立辽东、宣府、大同、太原、延绥(一称榆林)、固原、宁夏、甘肃、蓟州等九个军事重镇,驻扎了80余万军队,马匹也有30多万。这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也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每年需要大量的粮草、布匹、棉花及其他物品。当地所产粮棉远不能满足需要,必须从内地运送。对此,政府显然无能为力。于是从洪武三年开始,政府实行了重要盐法——开中法,“召商输粮而与之盐”,即商人按规定将粮食运到边区指定仓储,取得盐引——食盐经营许可证,接着再到指定盐场凭引守候支盐,最后到指定地区销售。这确是一个重大机遇。
    面对机遇,抓住不放,徽商和晋商表现出同样的敏感。山陕因为临近北边,故晋商捷足先登。徽州虽与北边相距数千里,但徽人也看到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不畏艰难,北上中盐。如徽商汪玄仪,“聚三月粮,客燕代,遂起盐策”[7] 歙人程金吾也是“捆载入河西,赢得过当,遂都河西主转毂,浸起不赀。”[8] 显然他们都是开中商人。可以说正是开中法催生了徽州、山西第一代商人。
    当前驱徽商、晋商赚了“第一桶金”以后,他们的示范效应立即显现出来。大批的后来者继之而起,一部分人跻身盐业,更多的人开始涉足茶叶、典当、木材、丝绸、棉布、药材等行业,全方位、多元化经营的局面初现端倪,商帮集团形成了。
    开中法行之既久,弊端日出。弘治五年(1492),户部尚书叶淇采纳了一些商人的意见改弦更张,由商人边塞纳粮中盐改为商人赴运司纳银中盐,这是政策的一大调整,给徽商、晋商带来了不小的影响。纳粮中盐,晋商因地利之便,故占绝对优势。但改为纳银中盐后,由于两淮盐场运司设在扬州,距徽州不远,故大批徽商纷至沓来。这一时期虽也有不少晋商南下,但从总体上晋商已不占优势,徽商却独占鳌头了。正如万历《歙志•货殖》所载:“《传》之所谓大贾者……皆燕、齐、秦、晋之人,而今之所谓大贾者,莫有甚于吾邑。虽秦、晋间有来贾淮扬者,亦苦朋比而无多。”
    在两浙盐场,徽商也占有优势。但在其他盐场,尤其是在长芦、河东盐场,晋商却建立了自己的垄断地位。很显然,徽商、晋商中的盐商都成为各自商帮中的中坚力量。在开中折色以后没有南下的部分晋商则开始转向旅蒙贸易,后来一直占据着蒙古市场。
    “小本起家”,艰苦创业,是徽商和晋商发迹的共同道路。如前所述,徽人和晋人之所以走上经商之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里地狭人稠,难以生存,因此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非自有余而逐什一也”[6],而是为了谋生,不得不弃农服贾。为了凑足经商的资本,徽人或变卖妻子的嫁奁甚至家产,或向亲朋借贷、甚或为人佣工。徽州著名大盐商鲍志道,“年十一,即弃家习会计于鄱阳”。二十岁即去扬州佐人业盐,大获成功。后来自己独立业盐,成为两淮总商。休宁大商人程锁,在父亲死后,家道中落,为了经商,邀了同族志同道合者10人,每人凑300缗,合伙创业,后来才渐渐发迹致富。像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晋商也是如此。祁县乔家始祖乔贵发,早年为人帮佣,穷困潦倒,后与人一起走出口外,先在萨拉齐厅合成当铺做伙计,积蓄些许本钱即转到他地开草枓铺,兼售豆腐、豆芽、切面等零星杂货。几经曲折,才慢慢起家,以后成为著名大商人。清代太原曹氏资产六七百万两银,但其始祖、明末清初人曹三喜,开始只是随人至东北三座塔(今辽宁辽阳县)租地种豆、磨豆腐、养猪,辛苦多年,才渐有积累,然后扩大经营,酿酒、开杂货铺,逐渐发迹成关外大商[9] (P217)(P234)。
    徽商、晋商以“小本起家”的道路说明在封建社会,商业资本的最初积累是比较艰难的。官僚资本虽然很雄厚,但一般来说,由于商业所处四业之末的地位,官僚不愿意直接投资商业,商人只有依靠自身的力量一步一步地发展。
    不畏艰难,开拓进取,是徽商和晋商坚持的共同精神。徽人一旦走出家门,便义无反顾。光绪《祁门倪氏族谱》卷下载:“徽之俗,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犹未厌焉。”这正是徽商的写照。为了采木,他们可以深入云贵深山老林一待十几年。为了贩茶,他们可以南下广州,北到辽东。为了建立市场,他们大到都市,小到村镇,“足迹几遍宇内”,甚至把生意做到海外,终于创造了富甲一方的奇迹。晋商进取精神更令人钦佩,他们不仅在国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而且垄断了中俄恰克图贸易,甚至深入俄国腹地经商,在日本、朝鲜及东南亚地区均有晋商所设的分号,这又是何等的气魄!在金融业,晋商先后创立的钱庄、印局、账局、票号等经济组织,更反映了晋商的开拓创新精神。
     诚信经商,以义制利,是徽商和晋商遵循的共同准则。他们的所言所行,确有异曲同工之妙。明代晋商王文显曾训诸子曰:“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心,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10] 晋商乔致庸认为经商第一是守信,第二是讲义,第三才是取利。徽商汪忠富命长子经商,告诫说:“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11]歙商吴南坡说:“人宁贸诈,吾宁贸信。”黟县商人舒遵刚的话更为典型:“圣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又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生财者,自塞其源也。”[12] 上述言论虽然只是出于个别商人之口,但实际上是完全可以代表两个商帮的绝大多数商人的。他们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两个商帮中都有很多这方面的事例。徽商吴鹏翔某年从四川运米数万石至汉阳,正值闹饥荒,米价腾贵,他没有见利忘义,乘机大捞一把,而是“减值平粜,民赖以安”。又有一次,他购进胡椒八百斛,尚未付款,发现此胡椒有毒。卖主愿意全部收回,但吴鹏翔仍照价买下,然后付之一炬。他之所以这样做,是考虑到如果退了胡椒,卖主可能转售他人,这样就要坑害更多的人。晋商类似的例子也很多,如清末祁县富商乔家的复盛油坊曾从包头运大批胡麻油往山西销售,经手伙计为图暴利,竟在油中掺假,此事被掌柜发现后,立即指示将所有售出的掺假油全部换成纯净原油[9] (P150)。
    为什么这两大商帮都能坚持商业道德呢?这与他们各自的信仰有很大关系。新安为朱子阙里,儒风独茂,人们无不崇奉朱熹。朱子之教是正统的儒家学说,儒家强调信义,徽商深受影响,表现在商业上,就形成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制利的商业道德。晋商信仰乡贤关公,关公经过《三国演义》的渲染,在民间一直被视为忠义的化身,尊崇关公的晋商自然也把忠义作为经商的准则,并化作自己经商中的自觉行为。此外,理性经商也是重要原因。在生意场上,欺诈只能得逞于一时一事,决不能见效于久远,这是不难理解的道理。徽、晋两大商帮的商人大多懂得其中的道理,从他们留下的大量言论中可以看出,他们经商富于理性,善于从现实中和历史上总结商人成败的经验教训,他们能够深刻认识到,坚持商业道德,就能发展,反之,就会失败。
    在发展的道路上,晋商比徽商时间更长。道光以后,整体上说徽商衰落了,晋商在此以后却因创办了票号又辉煌了几十年,但最终也难逃没落的命运。比较两个商帮衰落的轨迹,又是那么惊人的相似。
    从客观上说,或因政府政策调整或因社会大环境的恶化,导致两大商帮的衰落。两个商帮都是依靠政府的政策而起家的,因而都紧紧依附于封建政府,变成了政府的附庸,以后又都因政府的政策调整而受到致命打击,并随着清政府的垮台而与之同归于尽。真正是“成亦萧何,败亦萧何。”对徽商和晋商中的盐商而言,道光年间的废引改票,这一盐业政策的重大调整使徽晋盐商的垄断地位尽失,从此一败涂地。同时政府的腐败,导致国内阶级矛盾的激化以及外国资本的入侵,使得社会大环境日益恶化,又给了两个商帮致命的打击。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后,清政府为了挽救自己的败亡,与太平军交战十几年,尤其是在皖南的拉锯战,徽商的身家性命以及财产受到致命打击,从此一蹶难振。兵燹给晋商带来的损失也极惨重,清朝官员徐继畲说:“山西买卖十五一存,太平各县向称富有者,一旦化为乌有,住宅衣物之外,另无长物。”[13] (P134)
    由于清廷的腐败,列强在华的肆虐,更使商帮蒙受巨大的灾难。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攫取众多特权,俄商可以深入我国内地买茶、制茶。此前中俄唯一的交易市场恰克图一夜之间万马齐喑,市场上的中方主角晋商顿时歇业撤庄,元气大伤。虽然后来晋商一度获准在俄国腹地进行贸易,并取得不小的业绩,但当晋商请求像俄商那样在中国内地由水路运茶,以降低成本时,竟然被清政府断然拒绝。俄国政府更乘机提高关税,俄商又赖账不还,清政府竟毫不抗争,晋商只能背起空囊洒泪返国。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使晋商在华北、东北的商号遭到巨大损失。庚子之变使两个商帮在京津的店铺悉遭破坏,典铺更被洗劫一空。票号虽然在后期一度辉煌,执国内金融界的牛耳,但也因清政府的倒台,所有的放款荡然无回,存款纷纷逼提,富埒王侯的票号转眼倾家荡产,甚至沦为乞丐。
    从主观上说,两个商帮同样因为保守僵化,未能跟上时代步伐,从而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两个商帮在兴起、发展过程中,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创造了辉煌业绩。但当他们的事业发展到巅峰时,他们的思想却日趋保守、僵化。尤其是近代以后,中国社会已经转型。面对这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有的商帮及时转型,而徽商、晋商却表现出迟钝、冷漠,熟视无睹。近代以前,两个商帮很少投资产业,当近代工业出现后,也少有人对此感兴趣。根本看不到它是代表着未来的方向。两个商帮都是以长途贩运见长,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新型的运输工具轮船出现以后,他们又是那样的无动于衷。外国的机器制茶已经在市场上对中国茶叶形成巨大压力的时候,无论是徽州茶商还是三晋茶商仍然抱残守缺,继续沉湎于落后的手工作坊。尤其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当山西票号如日中天之时,作为一种新事物银行业出现了,票号与银行只有一步之遥,但后者的优越性却与前者不可同日而语。然而当有远见的分号经理纷纷吁请将票号改组为银行时,却被总经理断然否定。甚至政府在筹办大清银行时,派人前来协商,希望票号加盟,也被婉言拒绝。就这样,机遇一次次失之交臂,充分反映了两个商帮思想保守,昧于大势,终于被时代所抛弃。
    徽商和晋商在封建社会中是最优秀的商帮,他们已习惯满足于在封建经济轨道上运行,他们不去观察、思考社会的变化,缺乏远虑。当社会没有大变化时,他们也许还能继续辉煌,一旦大变局出现,他们就会茫然失措,只能束手待毙了。
二、别无二致的商帮性质
    判断商帮的性质,一是要看这个商帮与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二是要看商人的资本流向和出路。恰恰在这两点上,徽商和晋商又是别无二致,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封建性的大商帮。
    首先看看商帮和封建政治势力的关系。皇帝是封建政治势力的总代表,徽商和晋商都仰攀皇帝,受到皇帝的垂青。康熙曾六巡江南,当时的扬州盐商因其财力雄厚就曾参与接驾,徽商江演就是其中之一,并得到皇帝的赏赐。到了乾隆年间,扬州盐商发展到兴盛阶段,在乾隆六次南巡中,扬州盐商出钱最多,贡献最大,因而也得到皇帝的褒奖,如徽州盐商江春就是其中的典型,“上六巡江南,两幸山左,祗候供张,胥由擘画”[14],深得乾隆嘉许,被誉为“以布衣上交天子”。两淮其他盐商也是悉心承办差务,其中绝大多数是徽商,可见徽商对皇帝的态度。
    晋商在这方面也毫不逊色。早在清政权未入关前,著名的介休范氏家族就进出辽东贸易,帮了很多的忙。待清入关后,顺治皇帝甚至召见范永斗,赐给张家口房地,并将其隶于内务府籍,继续从事贸易,成为著名的皇商,逐渐发迹。整个清朝统治时期,晋商中的典型代表始终和皇家保持密切的关系。皇帝大庆,他们慷慨捐助;皇室落难,他们又解囊效忠。如1900年庚子事变发生,慈禧太后偕光绪帝仓皇西逃,途经山西时,拮据不堪。晋商雪中送炭,很快筹措几十万两白银奉送以解燃眉之急。
    对封建政权,他们也是忠心依附。尤其是盐商,他们的巨额利润正是凭借经营的垄断地位得来的,而这种垄断地位又是政府给的,他们对政府的依附性最强。政府一旦遇到困难,他们当然不会袖手旁观。以清代徽州盐商为例,每逢政府军需、河工、灾济、大典之时,他们都是半是情愿、半是无奈地大量捐输报效,仅据嘉庆《两淮盐法志》统计,从康熙七年到嘉庆九年(1671—1804)的100多年里,两淮盐商以各种名义报效政府银两达3930余万两,米21500石,谷近33万石。如果加上两浙盐商的报效,数字更大。与徽商相比,晋商别无二致。乾隆年间镇压大小金川起义,晋商一次报效110万两白银;嘉庆年间镇压白莲教起义,晋商又捐输218万两。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军费不足,晋商再次解囊,掏出200万两。咸丰年间,为镇压太平天国,清政府急于筹款,晋商捐银最多,高达287万两。以后又不断捐输。正如徐继畲在《复阳曲三绅士书》中感叹道:“晋商前后捐输五六次,捐款逾千万”。[13] (P139)由此可以看到晋商与封建政权的关系。清入关后,山西介休范氏等商人摇身一变为清内务府官商后,“每年办进皮张,交内务府广储司库”。以后从康熙六十年(1721)到乾隆十三年(1748)20多年间,当清廷用兵平定准噶尔叛乱时,范永斗的孙子范毓馪多次为清军承运军粮。范毓馪及其后代还充当官商为政府去日本常年采办洋铜。尤其是山西票号与清政府关系更是密切,在清政府的关照下,票号从最初承办商业汇兑,逐步囊括了京饷、协饷汇兑、海防、铁路、河工等经费汇兑以及赈款、赔款、借款汇兑,简直成了政府的财政部了。
    至于和封建官员的关系,两大商帮都是千方百计巴结逢迎。徽商非常善于同各级官员结交联谊,所以在商人的家谱中,关于他们和官员“过从款洽”的记载比比皆是。徽商甚至对一些应试士子、诖误官员也倾心交纳。此外,他们还通过联姻、行贿等手段交结官员,所以时人评说:“徽多高赀贾人……又善行媚权势”[15]。更有甚者,有的徽州商人还将权势的贪赃之款代为营运,让他们坐享厚利。当然,晋商也不例外,票号堪称典型,他们的“功名”生意做得十分热火。只要儒士入京应试,一旦考中,票号便与他们建立联系,并利用自己在官场上的人际关系网络代为活动,放任外官。新官上任,急需大量银两,这又得到票号的帮助。从此这些官员必然与票号保持一种特殊的关系。清代后期,政府又广开捐纳之门,一些急于捐官而又缺少银两的人,恰恰成了票号争取的对象。他们热衷代办捐纳代垫捐银,其目的既是为了谋利,也是为了广泛结交官员。后期的山西票号,每一家都有一位或几位过从甚密的王公大臣以及政府官员,其他商人也莫不如此,只不过结交的官员,职位有高低之分、关系有亲疏不同而已。
    徽商、晋商虽然都是富甲一方的商帮,巨额的商业资本基本上仍活跃在流通领域。也就是说,其商业利润,或用于捐助报效政府,巴结官员;或用来购置土地,走上“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老路;或用于社会慈善事业;更有的大量“窖藏”,或消耗于奢侈生活中。虽也有极少数商人投资产业,但终究难成气候,所以他们都是封建性商帮。
    为什么像徽商、晋商这样的大商帮都得依附于封建政治势力呢?这必须从社会上找原因。首先,明清时期仍然是封建专制社会,封建统治者掌握着优质资源配置大权,依附封建政权就能获得这些优质资源,以取得高额利润,盐的专卖就是如此。盐商之所以富埒王侯,就是因为他们从封建政府那里获得了盐的专卖权,确立了垄断地位。投桃报李,盐商自然要从利润中分割一部分报效官府,孝敬皇帝。其次,在封建专制社会,封建官员是各级政府的代表,他们不仅是商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同时也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他们是一个强势群体,而商人作为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要能生存并得到发展,就必须依附逢迎强势群体,希望他们能够充当自己的保护伞。更高的追求则是希望他们在朝中多少反映一点商人的心声。在任何社会,只要权能够制约利的时候,钱依附势,或者说商人依附官员就是不可避免的。
    对封建政治势力的依附,正反映了商人社会地位的低下。明清时期,虽然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商人队伍也有了很大增长,甚至商人入仕也有了更多的途径;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对商业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发端于宋代的“工商皆本”的思想,至明清时期也有了更多的响应,一些文人甚至官员纷纷为商贾正名。但尽管如此,商人四民之末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商人还没有迈进他们的理想王国。
    封建社会的传统国策是重农抑商,它是建立在地主制经济之上的,只要这个基础不改变,这一传统国策就会延续下去。明清社会经济仍然以地主制经济为基础,因此重农抑商的政策一以贯之,且不说政府的闭关政策、专卖政策对商人的限制,就是在商品经济十分活跃的时期,统治阶级也没有放弃这一国策。只是在贪官污吏对商人盘剥过重,商人裹足不前,商品流通受到严重影响时,统治者才采取一些“恤商”政策,但其目的还在于“裕课”,即增加财政收入,而决不意味着商人迎来了黄金时代。
    社会地位的低下,往往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或则激起反抗的精神,或则养成懦弱的品格。体现在商人阶层的正是后者,所以康熙时的江宁织造李煦说:“商家原属懦弱”,这实在是一针见血的评价。
    低下的社会地位,动摇的经济地位,懦弱的政治品格,使商人难以形成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更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它只有逢迎、依附、仰攀封建政治势力,才能在忍气吞声中求得发展。徽商、晋商之成为封建性商帮,决不是偶然的。
三、各具特色的经营机制
    徽商和晋商虽然是同时代的两大商帮,但他们在发展中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营机制,尤其是在用人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两大商帮各擅其长。
    商人在小本起家时,仅凭个人的奋斗或父子兄弟联手就能取得很好的成绩,但当商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单凭家庭的力量就不够了,就必须另择他人。而用人当否,直接关系到商业的成败。徽商的用人机制有以下特点:一是利用宗族制度,大量使用宗族人员。例如明代徽州商人程澧很善于经商,他任用很多族人,“诸程聚族而从公,惟公所决策”[16]。程金吾遵父命弃儒从贾,在河西从事转运贸易,赢得过当,于是又带动大批本宗族的人,“诸程鱼贯从之,人人起富。”[17] 汪福光是个大盐商,随着事业的发展,经营规模越来越大,“贾盐于江淮间,艘至千只,率子弟贸易往来,如履平地。”[18]。像这样“艘至千只”的大规模经营,所需人员自然是很多的,这里的“子弟”当然不可能仅指自己的直系亲属,应视为本宗族内的人员。为什么徽商大多任用宗族人员呢?因为徽州是个宗族制度非常发达的地方,所谓“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宗族意识极强,因而宗族内部成员的凝聚力、向心力也就极强,任用宗族人员非常可靠。二是任用僮仆。由于徽州佃仆制度也很发达,因此,不少商人也大量任用奴仆于经营之中。如休宁商人程事心,“课僮奴数十人,行贾四方,指画意授,各尽其材。”[19]《清稗类钞》也记载:“徽州之汪氏、吴氏,桐城之姚氏、张氏、左氏、马氏,皆大姓也,恒买仆或使营运,或使耕凿。”[20] 商人为什么会任用奴仆?就是因为徽州等级制度极其分明,这里“主仆之严,数十世不改,而宵小不敢肆焉。”[21]“苟稍紊主仆之分,始则一人争之,一族争之,既而通国争之,不直不已。”[22] 这样的社会氛围中,使用僮仆营运,当然可靠放心。三是慎择掌计。掌计又称计簿,是掌管账簿之事,这是非常重要的位置。对这样的人选,徽商非常慎重,挑选那些忠诚可靠的人担任。如休宁典商孙从理在浙江吴兴开典,由于“什一取赢,矜取予必以道”,生意兴隆,于是“慎择掌计若干曹,分部而治”。由于所选掌计都很能干,所以,“岁会剖析数岁之赢增置一部,迭更数岁,又复迭增。”[23] 典铺不断增多。明代徽州商人李大鸿经营盐业,看到有的盐商奢侈无度,公垂首戒诸掌计曰:“闻贾由积纤而巨者,未闻委约趋侈而不反丧故有也。诸掌计奉命惟谨。”[24] 看来他聘请的掌计不止一人,可见其经营规模很大。
    为了充分调动所用之人的积极性,徽商也形成了内部的激励机制。当然首先得益的是宗族成员,虽然我们不清楚其内部的分配制度,但他们受益则是肯定的。如前述程金吾经商兴旺,“诸程鱼贯从之”,结果“人人起富”。明清之际的徽人金声也曾说过:“夫两邑(此指歙、休宁两县)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者亦数十家数家。”[25] 显然就充分调动了这些“与共事”的“亲戚知交”积极性。即使是僮奴,也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久之,积有资,即不与家僮共执贱役。其子弟读书进取,或纳资入官,主不之禁。惟既以卖身,例从主姓。及显达,即不称主仆,而呼主为叔矣。”[26]僮奴干得好,还能“显达”,这种机制自然能调动其积极性。至于掌计,由于作用重要,收入要高于其他人,所以也容易积累资金。徽商中很多人起初都是为人掌计,后才独立经商的。如歙人闵世章,“少孤贫,九岁废书,长而自求识字,旋晓文义”,后去扬州,“赤手为乡人掌计簿,以忠信见倚任。久之,自致千金,行盐策,累赀巨万。”[27] 看来,只要坚持“忠信”,干得出色,“赤手”也能致富,可见徽商内部的激励机制是颇为成功的。
    晋商的经营机制不同于徽商,而另具特色。由于中原多乱,宗族势力受到极大冲击,宗族制度日益削弱,在晋商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不大。清代中期以后,晋商经营机制越来越灵活,其中最突出地表现在山西票号和一些大的商号中。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票号所有者经过严格考察和考核,重金聘用经理,并将资本全权委托经理经营。经理不是同宗之人,甚至晋商有意“避亲用乡”,明确规定不用“三爷”(少爷、姑爷、舅爷)。经理拥有人事大权,东家决不插手票号事务,也不过问日常盈亏,逢到账期(三、五年不等)经理向财东报告盈亏。这样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经理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经理的报酬视经营业绩而定。这种机制能充分调动经理的积极性,在当时确是比较先进的[9] (P152)。二是人身顶股制。这也是山西票号首创的激励机制,凡在票号中的掌柜、伙计、甚至经理,虽无资本顶银股,却可以自己的劳动力顶股份,而与财东的银股(即资本股)一起参与分红。总经理的身股由财东决定,一般可顶一股(即10厘),票号内的其他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各人的能力和效率来决定,从一二厘到七八厘不等,这种机制把票号内的所有人员的利益与票号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充分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努力为票号工作,确是显示出它的进步性。三是管理监督机制。一个豪商巨贾,其下属商号、票号很多,总号下有分号,分号下有支号,支号下有小号,经营的商品种类也是林林总总。对他们如何进行管理监督?晋商发明了联号制,即实行大号管小号的层级管理方式,一层对一层负责。为了加强监督,晋商还创造了钦差制,即由东家委托、总号派遣,号称钦差,代表财东定期不定期到各商号巡视,清查各商号经营状况,考察各掌柜是否称职,甚至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罢免掌柜,但钦差一般不能直接干预商号的经营活动。这种机制确能防止商号尾大不掉,促进各商号自我约束。晋商创造的这一系列经营管理机制即便在今天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9] (P154)。
四、迥然不同的价值取向
    徽商与晋商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价值取向的不同。
    徽商显著的特点是“贾而好儒”,他们中不少人是“弃儒从贾”的,“从贾”之前,就熟读诗书,粗通翰墨。“从贾”之后,虽置身阛阓之中,仍诗书相伴,孜孜不倦。正如戴震所说,徽州商人,“虽为贾者,咸近士风”[28]。他们的价值取向是读书仕进。所以徽商一旦致富后,便重教兴学,延聘名师,教育子弟,扶持他们走读书仕进之路。在徽商看来,“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只有读书仕进,才能“大吾门”、“亢吾宗”,否则,即使腰缠万贯,也自惭形秽。盐商汪才生告诫儿子发愤业儒,“毋效贾竖子为也。”[29] 一个商人竟然在自己的儿子面前自贬为“贾竖子”,可见他儒贵贾贱的思想倾向何等强烈!这种思想在徽商中具有普遍性。
    徽商为了让更多的子弟习儒就学,他们积极捐资,广建书院。据道光《徽州府志》载:明清时期,“天下书院最盛者,无过东林、江右、关中、徽州。”在清朝,徽州书院多达89所,大多为徽商所建。在外地徽商比较集中的地方,他们也捐金建立书院,为子弟习儒读书提供方便。他们对子弟业儒无不寄予厚望,期待甚殷,有的干脆弃去贾业,专意课督诸子。诸子“所业进,则加一饭;所业退,则减一饭。”这种殷切的期望在徽商中并不少见。
    对儒业的崇慕,形成了巨大的动力,再加上父兄的全力支持,使得徽州学子在科场中大显身手。据统计,明代徽州有进士392名,举人298名,生员则更多。清代单是歙县一地(包括寄籍)就有进士296人,举人近千人。徽州能出现如此众多的文化精英,如果没有对读书仕进的强烈追求,没有徽商对子弟的全力支持,是不能想象的。
    与徽商不同,晋商的价值取向是经商谋利,他们对习儒仕进毫无兴趣。日升昌票号经理程大佩说过,中进士当官后,正常收入抵不上山西商号一个普通掌柜的收入。当官的要发财,就要靠贪污勒索百姓,而商人是靠辛苦赚钱。所以山西商人一般不让自己聪明的儿子去习儒,他们的第一选择是经商。“家中有个票号郎,胜过七品空堂皇”。程大佩就让自己的儿子经商,后来子继父业。尤为甚者,当年渠氏家族的当家人渠源桢因不满其子渠本翘追逐功名,竟然父子反目,将渠本翘逐出家门[13] (P83)。这与徽商形成多么鲜明的对照。
    晋商也重视对子弟的教育,但其目的与徽商完全不同,不是为了仕进,而是为了经商,所以教育内容不是应试的“科程法式”,而是经商的基本知识。
    在这种价值取向下,晋商子弟中,商场上的精英代有人出,科场中的胜者却寥若晨星。据统计,顺治时山西每科中进士33人,康熙时16人,乾嘉时每科不足12人,咸同时每科不足10人,光绪时每科10人[13] (P97)。其中商人子弟更少。此与徽州“连科三殿撰(状元),十里四翰林”[30]、“五里一翰林,一门三进士”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
    由于徽商“贾而好儒”,所以他们也就钟情其他文化事业,给予大力支持,譬如刻书、绘画、医学、学术、戏剧等等,从而新安画派、新安医学、新安学术独树一帜,徽州刻书、徽剧也风靡一时。所谓徽商是徽州文化的酵母,形象地说出了徽商对文化的促进作用。
    说起晋商对文化事业的贡献,值得称道的仅是促进了山西梆子戏的发展。山西富商为了消闲自娱或者酬宾待客,经常请戏班演出。在外地的晋商有的不惜重金从家乡请戏班前来演出,甚至自己出资举办戏班。这些不仅为梆子戏班提供了较大的文化市场,而且为梆子戏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从而使梆子戏成为一个较有影响的地方剧种。除此而外,我们很少看到晋商对其他文化事业的支持。
    为什么徽商和晋商价值取向这样不同?我以为关键在于两地有不同的文化传统。
  徽州是一个移民社会,各大族,“半皆由此迁南,略举其时,则晋、宋西南渡及唐末避黄巢之乱,此三朝为最盛”。当然也有做官于此,爱其山水而定居下来的。这些移民,除百姓外,或为世家大族,或为缙绅冠带,或为硕学鸿儒,他们首先带来了中原儒风。徽州又是“程朱厥里”,特别是朱熹的影响非常大,人们“读朱子之书,取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十家之村,不废诵读”,所以这里“儒风独茂”,号称“东南邹鲁”。
    生于斯、长于斯的徽州商人受到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贾而好儒”也就不奇怪了,读书仕进也就成了人们的第一追求。当生活难以为继时,人们不得不去经商,而一旦致富后,就会扶持子弟向学。正如明代徽州人汪道昆所说:“夫人毕事儒不效,则弛儒而张贾;既侧身飨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弛贾而张儒,一弛一张,迭相为用,不万钟则千驷,犹之转毂相巡,岂其单厚计然乎哉!”[31] 
    “好儒”,就必然支持与儒相关的文化事业,社学、书院、刻书、绘画、学术、医学、戏剧等等无不因为得到徽商的资助而发展起来,从而构成了徽学这一大宝库。
    而山西的文化传统迥然不同。雍正二年(1724年),刘於义在论及山西风俗时曾在一封奏折中写道:“但山右积习,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子孙后续者,多入贸易一途,其次宁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读书应试,以故士风卑靡。”[32]。刘於义时任山西巡抚,对辖地的风俗应是比较了解的,更何况这是给皇帝的奏疏,更应字斟句酌,慎之又慎,决不敢空穴来风,信口开河。因此他所说的“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已是“山右积习”的话应是可信的。而对于刘於义的观点,雍正完全赞同,并硃批道:“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谋入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朕所悉知,习俗殊可笑。”[32] 事实也正是如此,人们对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认为是误入歧途。所以社会上流传的谚语是:“秀才进字号——改邪归正”、“家中有个店,赛过一知县”[13] (P96)。这些都反映了一种社会传统、社会风气,生活在这种“重利之念甚于重名”的“积习”之中,晋商对科举,对有关文化事业不感兴趣也就是很自然的了。传统一旦形成,对人们的影响真是太大了。
    不同的价值取向,也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影响。徽商衰落了,他们支持的文化事业——学术、医学、印刷、绘画、戏剧等等却成了我们今天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尤其是他们培养的一代代文化精英及其所创造的精英文化,推动了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33]。晋商衰落了,除了梆子戏和本身创造的商业经验外,其他文化事业上的空白,只能留下无穷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