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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父亲郭利:要求雅士利集团赔偿4000万美元
客家经济网   2018 年 8 月 9 日 16 时 15 分 23 秒  
来源: 观察者网   2018-8-2 10:18:00
    原标题:“结石宝宝”父亲郭利:要求雅士利集团赔偿4000万美元

    据封面新闻7月31日报道,“结石宝宝”父亲郭利日前发布公开信,追责“三聚氰胺”事件相关责任人。

    据郭利《致雅士利(国际)乳业公开信》,他要求雅士利集团兑现1000万美元的赔偿协议,另提出追加对其本人和家庭造成的伤害综合(精神)赔偿金3000万美元。

    郭利表示,他已经向(蒙牛)雅士利香港提交了这封信,蒙牛的管理人员接待了他,答应将信转交给雅士利集团的负责人。

    2013年,雅士利集团被蒙牛乳业收购。目前,雅士利还未做出任何回应。

    2008年,郭利因女儿“三聚氰胺”问题奶粉产生肾衰竭,展开调查并向奶企索赔,奶企以金额过高报案,郭利被判“敲诈勒索罪”入狱。狱中,郭利收到一纸离婚协议,丧失女儿监护权。2017年4月,法院终审判决郭利无罪,并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郭利向(蒙牛)雅士利香港递交公开信。受访者供图


    郭利表示,这次公开信的诉求是,让当初签订赔偿协议的公司承兑赔偿,构陷他入狱的人受到法律惩罚。

    除此以外,“这也是震慑造假的人,那些假酒、假药、假奶粉的厂家,应该知道造假的代价,不是几千几万块钱,就能把一件事情铲平。”

    在《致雅士利(国际)乳业公开信》里,郭利表示,雅士利集团&施恩公司制造销售了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其奶源来自美国,他在依法维权过程中发现真相。

    雅士利集团惧怕东方事发,精心策划了“钓鱼式赔偿谈判”,制造“结石宝宝父亲郭利敲诈勒索案”。



《致雅士利(国际)乳业公开信》原件。受访者供图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郭利敲诈勒索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再审改判郭利无罪。

    信中表示,“9年多过去了,本人的无罪申诉也换来了广东省检方和省高院的法定认可:无论索赔多少,郭利均是在行使索赔权利。

    厂家不同意其索赔数额,则属于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郭利索赔行为和数量不影响其目的的正当性。”

    据此,郭利提出,要求雅士利集团兑现1000万美元的赔偿协议。另外,针对雅士利集团的“构陷事件”,郭利提出追加对其本人和家庭造成的伤害综合(精神)赔偿金3000万美元。

    郭利认为,此次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合法合理的,是对整个事件造成的两次伤害的叠加,“我因为三聚氰胺问题维权,又因为维权受到二次伤害。人的生命和尊严是无价的,因为这事我没有了尊严,我受到了迫害,那么我要多少钱是我的权利。”

    此前,郭利是业界有名的同声传译,出入各种高级宾馆和外企会场,年薪百万。郭利在公开信中写道,由于对方的构陷和谎报案情,致使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在监狱服刑期间,妻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年幼的孩子也和他被强制割断了血脉和亲情。在此前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郭利表示,自己与女儿已经一年半没有见面。



《致雅士利(国际)乳业公开信》翻译件。受访者供图


    郭利希望这封公开信能够引起积极的社会效应,“希望在舆论上给其他企业一种震慑,要做做有责任、有良心的企业,而不是那些伤天害理、谋财害命的企业,让他们知道造假者必然在这个社会、在这个环境中失败。”

    除此以外,郭利认为,这也是为合法维权的消费者树立一个特例,“我希望让更多的人懂得保护自己,用法律、用理性来保护自己。这个可能是我做这件事的一个出发点吧。”

    郭利提出,为了帮助其他未能维权的孩子,他将捐出部分赔偿款项给相关病童和公益机构。

    郭利事件始末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郭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

    郭利联系女儿食用奶粉的施恩品牌,对方拒绝赔偿,理由是郭利购买的施恩奶粉,不在国家披露的有毒批次内。

    郭利将剩余奶粉送检,发现女儿服用的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高达132.9mg/kg,超过国家限量的132倍”。

    郭利计划在美国起诉这家公司,联系国外同事帮忙调查,发现施恩是雅士利集团在美注册的空壳公司,没有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注册的地方只是加州一个废置的车库。

    雅士利集团不得不主动找到郭利,达成40万的和解协议。

    郭利恢复正常生活没多久,雅士利集团再次找到他,希望重新讨论赔偿事宜。在双方沟通的过程中,郭利提出要求对方再赔偿300万元。

    在双方谈判的第二天,雅士利向潮安县公安局报案,称郭利“以接受媒体采访报道,造成无法控制的局面相威胁”,向雅士利集团进行勒索。

    2009年7月,雅士利集团与郭利约定在杭州当面交付赔偿金,提前守候的潮安县警方与杭州警方,将郭利抓捕。第二年,潮安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

    2014年,郭利刑满释放后,开始持续翻案和维权。为了搜集证据,郭利在北京和广东之间,来回二十余次。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改判郭利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