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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勾画“十三五”跨越发展新蓝图
客家经济网   2016 年 5 月 2 日 13 时 35 分 35 秒  
来源: 海峡民生网   2016-3-7 12:19:33

 

福建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图


  提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 南
  经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于3月4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了解到,“十三五”时期,福建将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共有《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推动闽台深度融合》等17个篇章。纲要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五项基本要求。
  ——坚持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和主要抓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
  ——坚持协调,促进均衡发展。统筹沿海与山区、城市与农村、海洋与陆地发展,聚焦湾区经济和沿海沿江沿线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坚持绿色,实现低碳生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生活方式,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深化合作共赢。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内外需协调、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以开放促改革,围绕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
  ——坚持共享,体现和谐公平。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全体人民福祉。
  纲要还在综合实力提升、城乡区域协调、改革开放进展、创新创业活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效应等方面提出了福建的主要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全省经济保持稳定较快、高于全国平均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提前比2010年翻一番;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5800亿元以上,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3300亿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上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进程不断加快,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上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城乡区域更加协调。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同城化步伐加快,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加快培育,区域间协作协同效益显著,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村发展内生能力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8%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若干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若干区域成为全国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规模效益不断提升,年均实际利用外资75亿美元,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闽台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更加密切,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对台合作平台作用更加凸显。
  ——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上新水平,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更趋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超过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件,科技进步贡献水平不断提高,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提前比2010年翻一番,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平安福建、法治福建、诚信福建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效应凸显。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以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如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纲要摘编: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福建,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分析评价国土空间,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完善空间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方向,结合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合理确定市县城镇、农业和生态三类空间的适度规模和比例结构,提高市县空间利用效率和整体竞争能力。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是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健全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土地、农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的补助力度。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准入政策,探索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土地利用政策和供应管理创新。健全优化人口迁入和退出机制。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
  三是推进“多规合一”。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性规划体系,推进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构建市县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
  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严格分区分类空间用途管控。开展全民绿化行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规范人工商品林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强化生态林、沿海基干林带保护,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系统推进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推广“长汀经验”,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控制在8%以内。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沿海岸线整治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景观恢复,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生态镇村建设。
  二是抓好重点污染物防治。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强化污染排放标准约束和源头防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强化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道路和工地扬尘防治,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河长制”,实行流域共治,推进“六江两溪”重点流域差异化管理,重点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保障饮水安全。加大小流域、城市内河环境整治力度。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强化涉重金属行业、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开展土壤修复试点。加强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核与辐射安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管。
  三是提高环保监管水平。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推进监控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力的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加强固体废物、有害污水、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环境风险源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海洋倾废、船舶排污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制度。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构建与应用,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促进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实行全民节能行动计划、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发展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健全能源监管体系,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行能效“领跑者”、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新机制。
  二是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者”等新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3亿立方米以内。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力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
  三是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积极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建设城乡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
  四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动控制碳排放,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中心城区等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温室气体排放、森林碳汇、物种保护等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数据核算制度办法。增加森林、农田、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探索利用海洋生物固碳,不断提高碳汇能力。推进厦门、南平国家低碳城市和三明生态新城国家低碳城(镇)试点,以及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建立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建设,全面建立全省一盘棋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开展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探矿权采矿权原则上实行市场化出让。探索建立海洋资源价值评估机制和初始产权有偿取得机制,推动成立中国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健全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收费制度。健全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加大对农产品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跨地区生态补偿制度,推动汀江-韩江开展跨省生态补偿试点。推行省级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二是完善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制度。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监管制度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健全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责任考核制度。推行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溯源追究制度。积极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与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动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是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实施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办法,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县(市)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强化地方环保“党政同责”、部门环保“一岗双责”。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如何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纲要摘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带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突破,推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建设富有创造力、充满活力的先行省份。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一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进竞价上网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企业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以及差别化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制度。加快建立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资源税改革,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
  二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和林权收储机制,健全规范有序统一的林权流转市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三是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金融企业来闽设立机构。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规范民间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导企业通过股权和债权融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有序发展各类交易场所。构建强制保险和巨灾保险机制,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绿色理赔通道。
  四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建立跨地区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财税等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区域间产业分工协作。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办法,强化垄断环节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建立高效的要素投入产出考评机制。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转、相互融合。建立公益类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创新合作模式、回报方式,形成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以及特许经营领域的体制机制。完善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的制度。更加重视激发民营资本活力,继续实施闽资“回归工程”。加快中小企业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有效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建立中介服务市场统一准入机制,完善供求平衡、健康发展的中介市场。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机制,建立各类中介组织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促进中介市场的诚信建设。严格控制新增中介服务项目,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
  建设阳光高效服务型政府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精准化。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应用。充分应用大数据,丰富经济统计数据来源,建立宏观调控大数据体系,完善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财政、投资、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促进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改革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和分类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精简前置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完善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并深化应用。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效率、改进服务。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收入划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减少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股权基金和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等改革。
  如何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
  纲要摘编: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结合,全面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主动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推动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再造开放型经济新红利,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发挥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
  一是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创新两岸合作机制,率先推动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推进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合作对接,促进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要素自由流动。以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发挥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加快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形成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局面。
  二是扩大对外开放。先行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现代物流、旅游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及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吸引有实力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运营中心,打造自贸试验区高端制造板块。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物流、金融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实行有效监管,完善以商务诚信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和全方位监管手段。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健全法制保障,规范调整与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相冲突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文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以及纠纷调解、援助、仲裁等服务机制。
  


  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布局图


  加快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一是建设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加强海上通道建设,推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港口港航合作,争取开通福建—台湾—香港—东盟邮轮航线。强化航空枢纽和空中通道建设,积极拓展境外航线。完善陆海联运通道,推动以港口集疏运体系为重点的陆路通道建设。健全口岸通关体系,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通道建设,打造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的信息走廊。积极打造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战略通道和综合枢纽。
  二是构筑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重点拓展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积极开拓南亚、西亚、非洲东海岸等印度洋沿岸地区新兴市场。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商品市场和商贸园区建设,探索与东南亚国家互设产业园区。办好“海丝”博览会和“福建品牌海丝行”等相关展博会,拓展沿线国家市场。鼓励企业抱团赴境外投资。联合沿线国家和地区打造“海丝”旅游经济走廊和环南海旅游经济圈。
  三是形成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相互增设一批友好城市,推动建立“海丝”城市联盟、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多边商务理事会,构建多层次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办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丝”(福州)国际旅游节以及“海丝”相关论坛、艺术节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数字文化长廊”。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旅游、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打造“海丝”高端智库和学术交流平台。
  四是创新开放合作新机制。传承商贸人文历史,发挥海上海外优势,努力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加强与广东、浙江等周边省区市合作共建国内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协作网络,推动闽台携手拓展对外合作。积极为“走出去”企业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资本、产能合作提供信息、金融等服务。
  大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
  一是高起点规划建设福州新区。围绕“三区一门户一基地”的战略定位,落实国家级新区发展战略,集成放大“四区叠加、一区毗邻”的独特优势,致力改革开放创新,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打造带动全省加快发展的新引擎。坚持“整体规划、一体发展、分片实施”,加快重点组团建设,提升完善交通、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对外招商推介力度,布局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形成集聚效应。推进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形成梯次分明、科学合理、快速高效的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新区组团式发展,放大重点产业区域、城镇区域和功能板块的示范效应、溢出效应,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成为全省重要的新增长极,更好地发挥省会城市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大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进福州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向新区聚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金融、会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特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壮大高端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做强文化产业,实现产业有序分工、功能互补和品牌效应。支持建设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福州临港产业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级海洋公园和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引导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区布局,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建设海绵城市,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民生同步改善、人口人才集聚。
  三是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职能综合、扁平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探索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多形式合作,搭建新区开发建设和投融资平台,形成多渠道投入、多层次开发、多方面收益的开发建设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设立福州新区批复精神,制订完善配套承接举措,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推进城乡管理体制、对台合作机制、投融资机制探索创新,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新区流动,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 汇集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布局一批国家、省重大创新平台和关键领域产业项目,打造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
  四是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率先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种创新举措,推进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推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完善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策优惠、政策创新功能辐射到新区,推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联动发展,共同加强与台湾产业深度对接融合,加强对台航运中心、航空联系枢纽等建设,促进对台交流向纵深拓展。深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合作,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探索建设一批经贸合作示范园区,促进周边区域协调发展。
  如何推动闽台深度融合
  纲要摘编: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优势,着眼于建设两岸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切实负起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重任,打造两岸直接往来的主通道,全面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荣的新局面。
  促进经贸深度合作
  一是促进双向投资和贸易。以共建平台、共创品牌、共拓市场为重点,深化与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密切与台湾六大工商团体、“三三企业交流会”等行业协会常态化联系。简化赴台投资管理,扩大对台投资领域和规模。深化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推进闽台产业合作由中低端向研发创新、打造品牌、制定标准转变。积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推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大陆对台开放措施在福建省率先实施,扩大闽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规模,推动两岸货物贸易自由化。
  二是加强现代服务业合作。鼓励台湾优势现代服务业来闽投资。继续扩大金融对台开放,在放宽持股比例、降低准入门槛、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发展,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大陆台资企业上柜融资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台发行人民币债券。继续推动开展闽台职业培训资格考试和职业认证试点,推动闽台职业证书互认。推动闽台养老护理转诊合作,引进台湾知名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机构,打造海峡两岸养老服务合作开发示范基地。
  三是深化先进制造业合作。积极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转移,引进一批产值超千亿元台资产业链项目。加强与台湾石化产业深度合作,加快推进精密机械、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物联网等合作。建设两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合作聚集区,推动设立国际信息服务专区。深入开展绿色能源、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对接合作,推动建立两岸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
  四是推进特色农业合作。集成推广台湾农业良种及其配套技术,重点建设对台引种创新基地,建设海峡两岸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合作平台。推进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建设,开展台湾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培育一批闽台农业合作优势产业。支持闽台农业科技研发、技术成果应用与转化,建设两岸农业高端研发基地和区域农业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深化两岸特色乡镇农业产业对接,加强海峡两岸新型农民培训交流基地建设,打造两岸农产品快捷通道和集散中心。
  五是强化涉台载体建设。提升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载体建设水平,推动设立漳州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和古雷深化两岸石化产业深度合作示范区。发挥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辐射作用,联合打造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深化人文交流交融
  一是加强祖地文化传承交流。秉持“两岸一家亲”,深化两岸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族谱文化、船政文化、朱子文化、闽都文化、畲族文化等交流。发挥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等平台作用,做大世界妈祖文化旅游节、保生慈济文化节、福建文化宝岛行等一批精品活动品牌。推动闽台文化项目建设,实施涉台文物、档案保护工程。
  二是强化闽台文创、媒体、学术等交流合作。加强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和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提升闽台文创园区集聚集约水平,吸引台湾文创设计人才和企业来闽创业,进一步完善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探索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加强两岸媒体交流合作,继续办好海峡媒体峰会,推动两岸媒体信息共享、人员互访、合办栏目、联合采访等。深化闽台学术交流,支持对台研究机构和交流平台建设,扩大闽台学术交流和社团往来。广泛开展两岸文艺交流,持续办好海峡诗会、海峡两岸合唱节、校园戏曲交流等活动。
  三是密切青少年交流交往。加强青年精英交流,办好海峡青年节、万名台湾青少年学子来闽修学旅游等活动,加快构建两岸青年联盟。打造闽台青少年文化交流基地,开展闽台青少年体育交流赛事,完善闽台青少年交流平台。大力推动两岸市、县基层青年社团和学生结对互动,扩大台湾青年来闽创业规模,办好台湾青年创业基地。
  四是推进乡情延续交流。发挥闽台宗亲、同乡、民间信仰、姻亲等纽带桥梁作用。支持举办各类传统节庆、族谱对接、宫庙祭典、姻亲联谊等民间交流活动,广泛邀请台湾基层民众来闽寻根谒祖、朝拜祈福、探亲访友、旅游观光。深化闽台乡镇对接,推动闽台同名同宗村联谊交流,融洽闽台同胞乡情乡谊。
  五是推动人才交流合作。推动两岸院校学生互招、师资互聘。吸引台湾优质教育资源来闽合办急需紧缺学科和特色专业、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来闽创建科技创新平台。拓展在台就读的闽籍毕业生、在闽就读的台湾毕业生创业就业空间。提升台湾人才在闽服务质量,实行来闽台湾人才及其家属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
  推动两岸直接往来
  一是推进闽台互通对接。推动放宽闽台航班额度限制和启用闽台空中直线航路,提升“小三通”航线服务品牌,拓展海上客运、货运直航,推动开展对台海运业试点,推动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互通行驶。加快金门供水供气供电工程建设。加快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发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提升福建对台邮件中转能力。发展两岸货物快捷运输通道,建成辐射华东、华南和台湾地区的海运快捷网络。加快对台通信网络建设,促进两岸信息互联互通。争取两岸相关机构来闽设立办事机构,推动福建成为两岸事务性商谈重要协商地。
  二是推动旅游深度融合。在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政策上先行先试,争取实现全省赴台“个人游”全覆盖、“小三通”政策新突破。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旅游便利政策,成为海峡两岸游客首选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拓宽海上直航通道,做大闽台港“环海峡邮轮旅游”航线。推动闽台乡村、修学等领域旅游深度合作。拓展闽台交流合作互动渠道,开展旅游节庆活动、业界联合营销等多形式交流合作。
  三是创新通关合作模式。加强福建省电子口岸与台湾关贸网路的对接,推动闽台海关合作,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机制,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原产地核查等方面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探索建设两岸通关信息交流合作的全国示范性平台。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
  一是全力打造两岸共同家园。落实好中央关于“打造平潭等对台合作平台”决策部署,以经济、文化、社会“三个融合”为核心,推进建设“闽台合作窗口”,打造两岸人文交流、互联互通、产业合作、社会融合四大平台,吸引台湾青年在平潭就业创业。完善两岸互联互通设施,促进台车入闽、双向互通常态化。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合作方式,实施更加自由、便利对台政策,引入更多台湾元素、台湾人才,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合作对接,推动更多台湾人士、机构和企业参与平潭开发建设和管理,促进产业、市场、规制对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建设与台湾生产生活紧密衔接的产业园区和台胞社区,打造台胞自由往来、从业、居住的第二生活圈,努力建设人居环境优美、两岸同胞向往的幸福家园。到2020年,基本实现与台湾地区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融合发展。
  二是积极构建新兴产业区。用好用活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特殊政策,扩大对台对外开放,借鉴国际自由港运行和监管模式,探索实施投资、贸易、金融、航运、人员往来更加自由便利的试验措施。培育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旅游装备、高新技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外包、会展、总部经济和跨境电商等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互联网经济。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保税物流园、台湾创业园等,探索设立“产城合一”的“台湾专区”,专区内人员、资本、货物对台自由流动,实行台胞自主管理。持续办好“8·16”平潭创业对接会,积极引进国内国际资本。拓展新兴贸易业态,密切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办好免税市场,建成对外开放窗口。
  三是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高标准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构建海峡旅游廊道、陆海旅游环、旅游核心体验区、旅游融合互动基地和服务保障基地的“一廊两环五区多基地”开发格局。探索国际化海岛旅游开发新模式,加快发展滨海度假、文化旅游、康体养生、海上运动、乡村体验等旅游产品,推行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旅游管理、营销和产品开发水平。突出旅游业发展带动,实现旅游岛建设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创建“生态示范城市”“平潭智慧岛”,建设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争取到2020年境内外游客和旅游收入比2015年分别增长2倍。
  


  平潭综合实验区功能布局图。


  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一是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新机制。围绕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探索建立有利于两岸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特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产业园区载体,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生根型企业,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在厦门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服务两岸的基础设施和涉台重点产业项目。创新两岸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二是创新两岸贸易合作新机制。围绕建设两岸贸易中心和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台湾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和对台集疏体系建设,打造两岸冷链物流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积极培育自主贸易品牌,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对台出口贸易。大力发展两岸转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商业保理、文化保税、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物流增值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两岸海关、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等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
  三是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围绕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扩大金融对台开放,突出金融创新功能和金融服务相对接,推动两岸金融合作体制创新。进一步开展对台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建立和完善适应离岸投资贸易发展的宽松可控的存贷款制度、税收制度、外债管理制度和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制度,逐步形成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推动与台湾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试点,扩大厦门企业向台湾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规模。支持引进台资银行、新设综合类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发展离岸再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