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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籍侨领张弼士 在清末实业救国中的作用 |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1 月 30 日 12 时 16 分 34 秒 来源: 《世界潮商》杂志 第14期 黄瑾瑜 2007-1-1 12:20:41 |
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富甲东南亚的著名潮籍侨领张弼士是振兴中华实业先驱,在晚清“实业救国”活动中,耿耿效忠祖国。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颇高地位,是有较大影响的历史人物。时人誉其为“实业奇才”,并有此赞语:“南洋率先牺牲无数金钱办学者,首推张振勋。” 吾生为华人,当为中华民族效力。——张弼士 从华侨富翁到红顶绅商 咸丰八年(1858),18岁的张弼士飘洋过海谋生来到南洋荷属巴达维亚城(简称巴城,即今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由于张弼士勤恳麻利,精明过人,事业发展顺利。同治五年(1866)他在荷属葛罗巴埠创办了裕和垦殖公司,同时还包办荷兰驻军以及劳工的伙食且兼办建筑修缮工程,后又开办了裕应、笠旺、万裕应三家垦殖公司。其中仅笠旺一家,就有职工数万人,拥有资产数百万荷兰盾,已有了一定的资产基础。 光绪元年(1875),张弼士事业再扩展,在苏门答腊开办亚齐垦殖公司,先后办起橡胶园、茶园、鱼池和银行,成为资财累累的“苏岛富翁”。同时,他还把大量盈利投资于其他行业。在巴城,他办有从事远洋航运的广福、裕昌两家轮船公司;在日里,办有日里银行;在文莱埠,办有开采锡矿的东兴矿务公司;在棉兰、槟榔屿及苏门答腊还拥有大量房地产。经过30多年的创业奋斗,到19世纪90年代,张弼士企业的经营范围已包括农、矿、商、运输各业,分支机构遍布南洋各地。据估计,张弼士在企业最鼎盛期间,全部海外资产约合白银7000万两,当时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也不过如此,这真是“富可敌国”了!张弼士成为南洋华侨界举足轻重的人物,当地的荷兰殖民者也不敢小看他。荷属殖民当局曾几次给他封官赐爵,但均被他一一谢绝,说:“吾生为华人,当为中华民族效力。” 张弼士生活在我国多事之秋: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严峻时局面前,为了维护神圣不可侵犯的皇权,为了维持其封建统治秩序,才被迫开始逐步调整其经济政策。 19世纪60年代的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些“不想灭亡”的思想家和开明官绅,“求强”和“求富”的洋务派,要求改革传统经济政策,提出了一系列的救弊振衰的方案。清政府就是在这样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通过“谕令”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洋务派所创设的近代军事工业,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允准了洋务派创办民用工业。但政府对初创时期的近代企业的扶植与鼓励仅限于官商合办、官督商办企业,即使是这样的企业官府也还是采取控制的政策,对商办企业则深怕“官方无从区处”而不允许自由开办,只准附股搭办或呈请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借以控制与约束。这样的“强”、“富”要到何时? 甲午战争的惨痛结局标志着清政府通过兴办“官为控制”的近代企业来达到“强”、“富”的希望落空。甲午战争后,民族危机空前加剧,“万国报馆,议论沸腾,咸以瓜分中国为言”,外国资本主义攫取了在中国投资“设厂”的权利,开始了以资本输出为主体的经济侵略,它们疯狂地强占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掠夺各种政治、经济特权,企图进而控制中国的社会经济命脉。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维新派奔走呼号,主张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把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与救亡图存结合起来,摆脱困境,拯救祖国。 张弼士与维新派的先驱、时任英国领事又是管理南洋新加坡一带外交的薛福成,维新派的黄遵宪,主管清廷商务大臣盛宣怀,清朝驻新加坡领事左秉隆等人关系密切,深受他们维新兴邦、实业救国思想影响、鼓舞,积极参与祖国振兴商务建设。光绪十五年(1889)张弼士在清朝驻新加坡领事左秉隆的号召下,捐巨款救济国内江浙、山东水灾,获授候选同知衔官职,这是张弼士步入晚清官场的第一步。光绪十七年(1891),应清廷商务要员盛宣怀之邀,张弼士回国筹划铁路事宜。光绪十九年(1893),清朝驻新加坡总领事黄遵宪推荐张弼士担任驻扎槟椰屿副领事。张弼士在领事任内,一方面努力促进广、潮、客、琼、闽各属侨胞团结,发展华人经济实力,并捐资8万元创办了马来亚第一所华侨学校——中华中小学校;另一方面积极地与黄遵宪向管理南洋新加坡一带外交的薛福成呈禀要求豁除海禁,保护回归华人。薛福成据此上疏(即著名的《请豁除海禁招徕华民疏》)并得以实施,使华侨回祖国有了法律保障。光绪二十年(1894),张弼士再得授赐三品衔候选知府。是年7月,黄遵宪奉命调回国,张弼士接任驻新加坡总领事。张弼士在总领事任内,又得授道员衔。光绪二十九年(1903)张弼士慨捐20万元创办路矿、学校,又得授候补三品京堂。同时应盛宣怀邀请,在盛宣怀督办的铁路及大清银行中担任要职,这样张弼士便以官商面目出现在晚清经济舞台上。 甲午战争的“马关条约”、八国联军攻陷北京的“庚子赔款”使本来就已“帑项奇绌”的清政府的财政几乎陷于困境。国内,北方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长江流域的自立军起义,珠江流域的民主革命浪潮,有力地摇撼着清政府的皇基。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清政府为改变“库储一空如洗”的财政困境,不得不开始进一步调整其统治政策。光绪二十年(1894),作为清朝振兴实业的统筹机关商部成立,张弼士被聘请为商部头等顾问。张弼士在任顾问期间借鉴西方管理模式,自己在南洋开发工、输、金融、农垦经验,积极协助商务大臣戴振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商部颁布了《商人通例》九条,对经营商务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接着又奏颁了《商部章程》,不久又颁布了《破产律》,对出于无奈的“亏蚀倒闭者”,予以“维持调护”。光绪二十九年(1903)冬,清政府批准了商部拟订的《铁路简明章程》,规定“无论华洋官商”,都“可禀请开办铁路”,鼓励华商集股兴办;此后商部又奏准了《暂行矿务章程》,鼓励“集股开矿”;在《试办银行章程》里,也欢迎集资开办。 在此期间,清政府开始有计划地劝诱华侨投资国内以济国内货力之穷,先后授张弼士太仆寺少卿、太仆寺正卿、头品顶戴,并于1905年派张弼士为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兼督办闽粤工、商、路矿事宜,劝诱华侨归国投资。张弼士此行作为清廷派到海外华埠的第一个高级别专使在南洋各华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张弼士到新加坡时,“沿街诸铺悬灯结彩,高挂龙旗,行者塞途,马车轰轰,观者为堵,极一时之盛。”收到扩大清廷在华人社会中影响的成效。此时的张弼士已跻身于清王朝的高级官员的行列之中,成为清王朝的海外首位红顶绅商。 兴办实业救国的特点和社会历史意义 一、张弼士在祖国兴办实业救国活动中是主动、自觉参与的,参加实业各项建设是最早。考《清实录》,海外华商在祖国大规模创办实业始于张振勋,且规模大、范围广。他创立的有工业、铁路运输、金融、农垦各项有关国计民营企业。 在工业方面,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王朝取消官商合办的法令,准许私人办工业,张弼士立即在山东烟台创办张裕酿酒公司,继而在佛山创办机器制砖的裕益公司,在广州创办机器织布的亚通公司,在惠州创办机器制造玻璃公司,在平海盐田创办福裕公司。在这些工业企业中,山东烟台创办的张裕酿酒公司投资300万元,购地3000亩,聘请奥匈帝国驻新加坡副领事Baron M.VonBabo为技术专家,引进良种葡萄,进口新式酿酒机器,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开始造酒。清朝政府要员盛宣怀还举荐上海的一个玻璃厂为他的酒厂造酒瓶。清朝准许他15年的注册专利和3年免税,几年以后,该厂发展迅速,厂房地窖规模宏大,为远东有数的酿造企业,所制葡萄酒曾在中外博览会展出,屡获金牌,张裕酿酒公司是中国第一家生产西式消费品的现代私人企业,在民族工业发展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清政府从19世纪70年代起,便开始“筹办”、“试办”铁路,到80年代终于决定“毅然兴办铁路”,以为这样既可以“整军经武”、“控驭四方”,强化政府的统治职能,又可以“开源节流”、“涨开风气”。光绪二十二年(1896),张弼士受盛宣怀委托到南洋为粤汉铁路招集股本。粤汉铁路第一期计划投资七百万元,盛宣怀想利用张弼士作为海外第一流华商的影响力来招集股本。当年12月,《槟榔星报》刊登启事,号召华商投资国内铁路建设。光绪二十四年(1898),他又在新加坡开办粤汉铁路的招股分局。劝诱华侨归国投资。光绪三十年(1904)七月张弼士在广州开办农工路矿总公司,先从建筑铁路着力、他禀呈商部,准备筹广州到厦门的铁路。首段从黄埔到广州约三十余里,造价八十余万两白银,由他自己先行垫筹,然后再招集商股继全路。商部与粤督岑春煊商量。粤督以地方复杂,难以调整平衡,其后果不但不利而具有碍于社会的旧传统观念等为由阻挠,使广厦铁路夭折。 金融业是社会经济近代化的枢纽和关键。甲午战争前就有设银行之议,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初步发展,银行的设立已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设立了中国自办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正式成立,张弼士是董事之一,并出任总经理。董事资格至少得有股本四万两,张弼士以董事资格出任总经理,所持股金是十万两大大超过四万两。而这时的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王文韶,李鸿章的幕僚严信厚也只能各投资五万两。此后银行业在中国逐渐兴盛起来。作为区别于钱庄票号的新事物——银行,在甲午战后兴起并初具规模并不是偶然的,它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盛宣怀、张弼士的影响下,先后创办的新式银行主要有直隶省银行(1902年,天津),浚川源银行(1906年,成都),交通银行(1908年,北京),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08年,上海),信义银行(1908年,镇江),裕商银行(1908年),浙江银行(1909年,杭州),贵州银行(1909年,贵阳),北洋保商银行等。这些银行既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又对外国在华金融势力以一定的抵制。 张弼士在农业方面也做出很大的努力。我国向来是以农为本,清末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严重阻碍经济的近代化。随着实业救国的发展,农业必须由传统向近代化转变。张振勋在雷州创办垦殖公司,讲求新法、置外国农机工具进行垦荒、放牧、造林,发展棉、茶、蚕桑等。虽保留若干旧的形式,但在实质上已不同于旧式农业的新事物,具有资本主义因素,是对传统农业结构的第一次突破与超越。 二、在发展中国商务方面,张弼士确实表现了他高瞻远瞩的经济眼光、不同凡响的企业家宏大气魄。这主要体现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张弼士面谒慈禧太后,他在召见中呈上了洋洋数千言的“条陈商务事宜折”上。 张弼士条陈的总体设想是农、工、路、矿诸业并重发展,把整个经济纳入商品经济轨道,与官办脱钩,通过招商集股全面发展经济。张弼士这一设想在当时是相当大胆的。且不说我国的农业基本上是自然经济,晚清自强运动发展了几十年,最早的现代企业全数官办,以后又出现官督商办,但实际上没有摆脱官僚的控制和干涉,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生产。到甲午战争以后,这些官办和官督商办的企业管理不善,贪赃舞弊,已逐渐没落,未能担负起积蓄财力、与列强进行商务竞争的重任。庚子之变,赔款本息高达九亿八千万两白银,清王朝的经济已走向末路。张弼士希望通过振兴商务、发展实业,能建立富强之基,逐步与列强竞争。 张弼士特别强调指出,清王朝的商务若不兴,巨款的外贸入超是清王朝经济的最主要问题。尽管庚子赔款使我国财力日匮,但这还是有形漏卮,而“岁输六、七千万于外洋之货,乃无形无尽之漏卮,尤可深虑者也”、“每年括此二十二省之精华输之外洋”,“中华财力几何,能堪此削乎?……此诚危急存亡之所关,不可不亟筹挽救者也”。 挽救的办法,张弼士认为要振兴商务,务必开办农、工、路、矿。振兴商务在当时并非新鲜话题,但张弼士认为,由于各级衙门实施不得法,尽管“几经告诫,几经整顿,而商情涣散如故也,山林不辟如故也,水利不兴如故也,工艺不振如故也。即铁路、矿务亦已开办一、二,而宝藏满山,枝路遍地,其弃而不敢不修亦如故也。”因此,商务不能发展,是因为实施不得法。张氏主张,根本的办法在于“寓商于农,寓商于工,寓商于路、矿。”即以商人承办,主持一切。他进一步论证,外洋的商埠商务之所以发达,是因为农、工、路、矿都是由商人设立公司,集股承办,和众人之力,兴一切之利。而且中国现在国库无可拨,民力困竭,官员也无款可筹。除向洋人借贷外,只有依赖商人筹集巨资,承办农、工、路、矿实业,才能与列强夺利权。 张弼士的结论是:“寓商于农,水利山芜由商而承垦。寓商于工,百工群技由商而招集。寓商于路,旁枝分叉由商而接续。寓商于矿,金、银、铜、铁、锡、煤由商而开采。商务兴则农、工、路、矿无不兴,农、工、路、矿兴则人力可以尽,地利可以辟,物产可以丰,不特出口货物可以旺,内地财力可以舒,而且国家赋税可以增,百姓生机可以足。数十年外溢之利权可以挽,富强之基实系与此,战胜之道亦在于此。” 张弼士还详细地根据中国的具体条件和外洋的成例论证如何招募商人,组织公司,开办农、工、路矿实业。他呈上了兴垦山林种植议、兴垦山利矿务议、招商兴办水利议、招商经理铁路议等内容详细的十二条议。而十二条议实现的前提是保护商人利益,特别是保护回籍兴办企业的海外华商的利益,抑制官吏的腐败。 慈禧太后把张弼士之条陈交给主持筹建商部的戴振、伍廷芳妥议,二臣认为,有些条议可以马上实行,有些则可稍微变通以后实行,有些现时不能实行,需留待以后扩充,也有的与中国体制不符,无法实行。等商部建立以后,再逐步实行应办之事。上谕从之。 张弼士此次面谒太后,看来深得慈禧宠信,不久就得授太仆寺少卿,以后几年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多次谒见太后,一时殊荣无匹。 三、毁举参半招徕海外华商之任。光绪二十九年(1903)面见慈禧太后以后,慈禧太后即委以招徕海外华商的重任,并赏假让他回南洋筹备。张弼士回南洋以后,到各商埠与华商集议,讨论回国投资事宜。光绪三十年春(1904),太后谕令召回张弼士,面询南洋招商情况及招诱良策。张弼士再上一折,详细陈述如何招徕海外华商的办法。 张弼士认为,首先必须消除华商的顾虑。他去年请假回南洋与各埠华商集议时,华商主要疑虑有二:一是担心列强资本早已在中国捷足先登,华商纵然携巨资回国,一时恐也难以着手兴办企业,与列强竞争;二是担心国内官僚机构的束缚。在海外经商办实业,各行皆有法可依,而在国内却各级衙门处处刁难,“节节羁留,层层铃束”,办事经年累月尚不能成,费时矿业,损失太大,而且常常被当地奸商劣绅欺凌。 其次,针对华商的疑虑,应特派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周历各埠,宣谕朝廷保护华商的政策。特别要向华商说明,现在商部已经成立,以保商为己任,一切下情可直达商部,地方官吏不致于掣肘。 第三,发展商务先从闽粤着手。因为“外埠华商,籍隶福建、广东者十人而九,其拥厚资善经纪者指不可胜屈”。如果“动之于祖宗坟茔之思,歆之以衣锦还乡之乐”,就比较有可能成功招徕他们。而且闽广离海外一水可达,来往方便,家产事业均可兼顾。 第四,主要招徕富商,择其长而用之。招徕的商人应该是“业必世业,财必已财”,以防游闲者冒充,或掺杂洋股。对所招徕的华商根据其特长各委其任。以农起家者委以开垦种植之任,以工起家者委以制造工艺之任,以路矿起家者委以开矿筑路之任。 第五,先办成一两个成功的投资样板,取得信用后再推广。因为招徕华商是长久之计,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先选择要地筑路一段,开矿一区,垦种工艺,创办一二,成为模式,二三年后著有成效,再劝华商出资承办各项公司。这样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南到北,商务可望发达。 慈禧太后再把张弼士奏折交给商部处理。商部详细披阅了张弼士的条陈,认为其论不无见地,最重要的是可让政府不要出钱即可振兴商务,因此建议朝廷委派张弼士作为考察外洋商务大臣。先令他筹备资本办成几处成功的实业,再加以推广,若日久无功再撤销他的差使。当年九月,朝廷降谕,提升太仆寺少卿张振勋为太仆寺正卿,并担任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督办闽、广路矿事宜。光绪三十一年(1905),张弼士因“劝募巨款”,又得到头品顶戴,到南洋各埠劝办商会,学校,招徕华商回国兴办企业。由于海外华商对清朝政策的效率尚有观望,对国内吏治腐败记忆犹新,故几乎无一巨商应邀前往中国投资。但张弼士此行的成功之处反倒在促进海外的槟城中文学校,新加坡的养正学堂、启发学校、端蒙学堂、道南学校等华校的兴办。 张弼士不但是南洋潮籍富商,而且是有经营才智的实业家。主动热忱参与清末实业救国活动,付之巨资开拓国计民主各项建设,并为清王朝高层出谋献策,但清王朝僵死的旧体制无法起死回生。他看到清王朝的腐败无能,无可救药,转向支持孙中山的革命,支持辛亥革命经费付出巨款。他是关心祖国命运的爱国侨领,他是海外赤子的楷模。 人物档案 张弼士,原名肇燮,字弼士,别名振勋,清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九(1841年12月21日)生于广东省潮州府大埔县。 对于很多人来说,张弼士是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名字,但因这个人而诞生的一样东西,却走进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成为我们记忆的一部分,这就是张裕酒。在中国解放之前的大半个世纪里,张裕一直是唯一的葡萄酒品牌;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那个多灾多难的时代里,他是为数不多的甜美记忆——在1915年举行的巴拿马万国商品展上,张裕酒一举夺得四项奖章,这在整个中国近代史上都是罕见的。 而张弼士也随着这样记忆,走进了历史的记录中。当然,历史记录的有不仅仅“张裕酒”一项,这位在上个世纪便成为华人首富的传奇人物,在1869年时便拥有了超过8000万两白银的巨额财产,而当时整个清政府的年收入也不过7000万两;他比另一位红顶商人胡雪岩鼎盛时期的资产,还要高出5000万两以上,乃名至实归的华人首富。 斯人已逝,但青名留史。张弼士留给中国的,不仅是一个品牌,或是一个天文数字般的财产,他代表着近代中国史上的一种精神,那种精神只有在历史的长河里才能找到。 在张弼士的财富史上,政治是两个无法剥离的文字。这位在面见慈禧太后时都享有免跪特权的传奇商人,在他大半辈子的经商生涯中,也一直游离于政治的边缘,成为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同时期唯一可与他相比的是路人皆知、比他年长18岁的胡雪岩,但张弼士却做得比胡雪岩更成功,当1885年胡雪岩在凄惨中结束自己一生时,张弼士正矗立在人生事业的最高端,而张弼士在1916年逝世时,他同样享有与胡雪岩天壤之别的待遇:当他的灵枢自巴城经过新加坡、香港时,英、荷殖民政府都为之下半旗致哀,港督则亲往凭吊;当由汕头溯韩江而上时,两岸群众均摆设牲仪祭奠;甚至于孙中山先生在得知噩耗后,还特派代表送挽联:“美酒荣获金奖,飘香万国;怪杰赢得人心,流芳千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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