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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广东东江源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倡议书
客家经济网   2013 年 5 月 29 日 21 时 21 分 16 秒  
来源: 广东省河源商会网站   2012-10-18 21:23:45

关于在广东省河源商会会员(单位)之间共同发起
设立广东东江源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倡议书 

各位尊贵的河源乡贤:
      根据河源市委市政府指示,广东省河源商会拟定于2013年1月19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正式成立。在商会成立的筹备阶段,非常感谢众多乡贤的关心、支持、参与。在商会成立的同时,为聚集、整合各位同乡的资源、资金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扩大投资效益,进一步促进各位乡贤事业发展,并不断完善和提升商会的资源整合及日常联络等平台功能,现倡议在商会成员(单位)之间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投资公司,相关情况拟提出如下:
    1、投资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立,并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存在,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投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广东东江源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旨在“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共同投资、抱团发展”。
    3、投资公司主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成长性好、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率高的实业投资。
    4、投资公司发起资金的募集对象,原则上限于商会成员(单位),并以自愿参加为准。每位参与投资的商会成员(单位)的出资金额不应低于人民币    万元,但最高不应超过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的    %,以防止在投资公司内部出现一股独大等公司僵局现象。
    5、为保持投资公司的稳定经营、管理,每位参与投资的成员(单位)在公司设立后均不得抽回出资,且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均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6、原则上,公司设立后,股东向外转让公司股权的,股权受让方仅应以商会成员为限,但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的除外。
    7、投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出资股东组成,并由股东会选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投资公司将依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置和运作,设董事会、监事会,并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经理。对投资公司设立(筹备)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商会将成立乡贤法律委员会供大家了解咨询。 
    如各位乡贤有投资合作意向的,可与商会秘书处联系沟通,并办理投资意向确认登记。

    咨询电话:020-87013516  联系人:廖伟波 15017582536
                  0755-82097010  联系人:戴 启13923813990
    祝各位河源乡贤身体健康,事业兴旺! 
                                     

广东省河源商会筹备委员会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