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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执行落实情况
客家经济网   2012 年 2 月 9 日 22 时 23 分 42 秒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1-10-21 16:08:17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各项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通知》精神,现将《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2009年修订本)》有关执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规划核心内容:根据《梅州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2009年修订本)》(梅市府办[2009]101号),我市提出以塔牌集团为龙头,以蕉岭县为基地,以实现年产熟料2000万吨为目标,采取“先建后淘汰,边建边淘汰”的方式,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重要水泥生产基地的战略。具体目标是争取到2015年,全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2115万吨,其中:蕉岭县1380万吨、梅县435万吨、平远县270万吨、兴宁30万吨。
  (二)基本现状:一是现有总产能1572万吨,其中立窑957万吨,旋窑615万吨。二是在建项目一个,即蕉岭油坑150万吨项目,已于2010年8月28日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底可全面试产。三是正在申报项目,我市“十二五”期间规划新上9条5000吨/日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相关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其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福2×10000吨/日新型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项目(含4×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已投入4330万元,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国家发改委递交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申请;梅州市梅盛伟业水泥有限公司1×5000吨/日新型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并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及携同处置垃圾污泥和固体工业废弃物系统项目已取得省发改委的路条,正积极开展选址、环保、安全等前置性条件工作;梅雁集团1×5000吨/日新型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平远县裕兴万年水泥实业有限公司1×5000吨/日新型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项目市政府正在进行研究;其余2条5000吨/日新型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为蕉岭县规划项目,目前该县正积极准备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四是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的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省计划我市“十一五”期间要完成落后水泥产能淘汰任务275万吨,我市实际完成淘汰任务422万吨,其中,2010年省计划完成淘汰任务158万吨,实际淘汰238万吨。2011年省计划完成淘汰任务142万吨,实际已将有关淘汰产能在梅州日报公示并确定了淘汰方案,确保完成今年淘汰任务。
  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水泥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迫在眉睫。目前我市水泥总产能为1598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615万吨,比重仅为39.2%,远远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占60.8%的立窑水泥能耗高、污染大、成本高,资源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我市先进产能在建项目仅1家150万吨,塔牌集团等规划新上项目尚在报批阶段,先进产能补充严重滞后,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2、淘汰任务艰巨、维稳压力重。据统计,全市立窑水泥企业总负债33.08亿元(其中集资款4.1亿元),从业人员10993人,欠交社保金1.5亿元。淘汰关闭这些企业将面临许多社会和民生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引发上访、闹访、集体上访事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3、专项淘汰资金非常紧缺。要稳妥有序地推进落后水泥产能的淘汰工作,必须妥善安置好职工,并对原有业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妥善解决关闭带来的债权债务、社会集资和人员下岗等问题和困难。我市立窑水泥企业从业人员10993人,按照2010年我市在岗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6672元测算(暂不考虑物价增长因素),共需职工安置费约2.9亿元,仍有欠交社保金1.5亿元。此外,按照2010年落后水泥产能淘汰省级财政补助标准5万元/万吨测算,我市今明两年淘汰957万吨立窑水泥产能仍需补助金4785万元。以上三项合计需要资金约4.9亿元。同时,由于我市财政困难,市、县缺少行之有效的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
  (二)建议意见:
  1、请求省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十二五”水泥行业的省财政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以有利于解决基层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中碰到的一系列影响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困难,有利于缓解维稳的压力,还可调动企业主动淘汰加快淘汰的积极性,稳妥有序推动淘汰工作。
  2、请求省政府按照“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将我市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以来多收取的电费全额返还我市用于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以减轻我市专项淘汰资金非常紧缺的困难。据统计,至今年上半年止我市水泥行业合计被多收取电费1.0845亿元(不含不再实行峰谷电价政策后增加的电费),其中:2009年为2404万元、2010年为3903万元、2011年上半年为453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鉴于我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重、压力大,为了稳妥有序加快落后水泥产能淘汰步伐,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将请求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我市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有关工作正在衔接中。
  2、市政府要加快研究出台《梅州市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奖惩办法》,鼓励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对提前淘汰的落后产能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对未按时实施淘汰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强制淘汰。
  3、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我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我市水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新成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水泥产业政策,努力做好落后水泥产能淘汰的计划制定、跟踪督促、现场验收、信息公示、情况上报等牵头工作;加强与省经济和信息委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最新行业政策动态,积极做好新上水泥项目的服务工作,对新上水泥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等量淘汰”的原则。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新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将积极督促指导有关县(市)政府加快辖区内石灰石资源储量的石灰石资源详查工作,确保规划新上水泥项目有足够的资源保障。对未经发改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落后产能行业,从严控制建设规模,一律不受理其用地预审申请,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从土地环节上遏制落后产能行业用地扩张;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落后产能行业,未达到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或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对通过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良性发展需要用地启动周转的,给予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市物价局和供电局将对水泥产能行业将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封杀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市环保局将对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年终不予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实施淘汰关停企业注销排污许可证,收回排污许可证正、副本等措施,确保防止落后产能企业死灰复燃。